我市对中小学教辅材料实行“一科一辅”办法

07.01.2016  12:26

  市教育局日前出台《兰州市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全市中小学教辅材料实行“一科一辅”,普通高中学生自愿征订《甘肃省普通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以下简称《推荐目录》)中所选列的国家课程相关的辅助学习资料。严禁各县区和各学校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统一征订其他教辅材料。

  《办法》提出,教辅材料实行“一科一辅”,选用权归属兰州市教材选用委员会。严禁各县区和各学校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统一征订其他教辅材料。普通高中学生自愿征订《推荐目录》中所选列的国家课程相关的辅助学习资料。普通高中学生申请学校代购《推荐目录》中所选列的国家课程相关的辅助学习资料的,学校可提供统一代购服务,但不得从中牟利。其他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得统一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