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股权出让对象的种类和选择
中小企业进行股权出让融资,实际是引人新的合作者、吸引直接投资的过程。因此,股权出让对象的选择必须十分慎重而周密,否则搞不好,企业会失去控制权而处于被动局面。
(一) 吸引大型企业投资
吸引大型企业投资,不仅可以解决中小企业的资金难题,更可利用大企业的开发能力尽快完成基础开发和工艺设计;利用生产能力迅速完成产品的工业化试验并形成生产能力;利用大企业的销售渠道,将产品迅速推向市场,并占领市场。没有大企业的帮助,仅靠中小业业自己是很难实现上述目标的。
大企业投资中小企业的方式是收购、兼并、战略联盟、联营、合作等方式。收购兼并的主要形式是全面收购公司股权、部分收购企业股权、增资扩股等形式。
1、 全面收购公司股权
全面收购公司股权是对中小企业的全面兼并。投资者将以一个商议好的价格从中小企业的创业者手中购买公司的全部有形和无形资产、技术和产品,并承担企业的全部负债。
2、 部分收购企业股权(控股)
如果中小企业的股东就是技术开发者本人,大企业通过部分收购中小企业也得到了所需技术、产品,可以将新产品、新技术迅速纳人大企业的于发、生产、销售序列,成为大企业的一部分。被收购企业的创业者特别是毛术持有者仍持有公司股份,仍控制管理着公司,他们的末来与公司未来共发展,与大公司共同享受企业发展后所带来的收益。
3、 部分收购(不控股)
作为公司的创业者一般不愿失去公司的控制权,也不愿以控制权换取资金的使用权和公司的发展权,只出售部分股份,换取相对数量的资金使用权。
(二) 吸收产业投资基金
1、 产业投资基金的含义
产业投资基金也称创业投资基金,主要是对未上市公司直接提供资本支持,并从事资本经营与监督的集合投资制度,它是一个与证券投资基金相对等的概念,属直接投资的范畴。它集中社会闲散资金用于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新兴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对受资企业提供一系列增值服务,通过股权交易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工具,创业投资基金极大地丰富了资本市场的投融资手段.国内外成功的案例很多,产业投资基金因此越来越显示出它的巨大作用。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全新的投资方式,它既有别于以往政府投资重视社会效益忽视经济效益的做法。也不同于企业投资注重企业自身效益和形成自身产业链、降低材料、配件、销售成本。产业投资基金没有自己的产业基础,没有企业间的供需关系,投资目的就是为了较高的收益。根据我国现行法规,企业的股权投资不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所以,我们这里说的产业投资基金当然不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产业投资基金是汇集政府、企业、个人的资金,由专家管理,进行各类投资的资金,以分散型的投资为主,可根据基金规定,投资于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及属于成长发展的未上市企业。由于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收益从追求企业的股息收益,发展到追求企业股权(股票)在资本市场上变现(出售)而得到的资本收益。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是一种经济活动,以经济效益为主,社会效益为辅,是发达国家的主要投资方式之一也是我国重点发展的投融资形式。
由于我国还未正式颁布基金法,所以基金还不能正式发起、注册、募集、运营。但基金早以私募的方式发起募集,以公司的形式注册运营,以共同发起成立、购买企业股份、增资扩股人资的形式活跃于各个领域。
2、 产业投资基金对中小企业的投资过程
我国的产业投资体系尚在建设中,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办法仍在审批和讨论之中。基金对上市企业的投资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遵循收益性、风险性及流动性相结合的原则。产业投资基金对中小企业的投资过程,可以分为以下几步:
(1) 初步接触。(2)企业(项目)介绍。(3)企业〔项目)考察。(4)商讨投资方式。(5)签订投资协议。(6)第一次股东会。
(三) 吸收政府投资
中小企业在创业发展初期争取到政府拨款或投资是一种最佳融资方式,因为无论是政府拨款还是投资,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为了解决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我国各级政府均以财政拨款的方式成立了各种形式的科技发展基金、创新基金、投资基金,各个基金的操作办法各有特色,扶持领域和地域各有不同,但其宗旨均是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由国务院批准、科技部操作的“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1、 政府投资中小型科技企业的目的
政府的创新基金是一种引导性资金,通过吸引地方、企业、科技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资,逐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客观规律、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新型投资机制。
2、 创新基金扶持的重点
创新基金重点支持具有自主创新、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研究开发项目,如软件、生物、医药等;努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群;支持科技成果的转化,特别是“863计划”、攻关计划的产业化项目;支持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特别是我国具有传统优势,加人WTO后能带来更多市场机遇的项目;支持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在国际市场有较强竞争力,以出口为导向的项目;支持科研院所的转制,特别是原国务院各部门的研究院所转制为企业的项目;支持科技人员,特别是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项目,创新基金不支持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单纯的基本建设、技术引进和一般加工工业项目。
3、 创新基金扶持的方式
根据中小企业和项目的不同特点,创新基金分别以贷款贴息、无偿贷款、资本金投入等不同方式给予支持。
4、 申请创新基金的基本条件
创新基金面向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各类中小企业,支持的项目及承担项目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创新企业(项目)的产业及产品状况。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是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有较高创新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项目。
(2)创新企业(项目)的资本及人员条件。已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职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soo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 o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技术创新项目的规模化生产,其企业人数和科技人员所占比例条件可适当放宽。
(3)创新企业(项目)的技术条件。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较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3%,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对于已有主导产业并将逐步形成批量和已形成规模化生产的企业,必须有良好的经营业绩。
(4)创新基金不支持的企业:不支持已上市、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中方股权不足51%的企业。
(四)吸收个人投资
个人投资是指企业内部职工和城乡居民以个人合法财产投人企业,这种情况下形成的资本金为个人资本金。近年来,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人的不断增长,个人资金的数量已十分可观,可以作为企业筹集资金的重要来源。
(五) 吸收外商投资
外商投资是指外国投资者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把资金投人企业,这种情况下形成的资本金叫外商资本金。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推进,吸收外商投资日渐成为企业筹集资金的重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