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被逼卖淫”咋就想不到报警?
作者:郭文婧
近日,有民众反映云南云县民族中学有多名初中女生被强迫卖淫。对此,云县民族中学校长陈和新否认了学生遭强迫卖淫一事,表示经学校排查此事约涉及十一二名学生,均在初二、初三年级就读。这十几人中究竟有没有人遭到侵害,还有待公安机关调查。(12月5日《南方都市报》)
真相自然需要公安机关来解开。然而,如果不是公安局接到群众报案,这事儿恐怕就依然不为广知,恐怕就还有更多的学生可能遭到侵害。遇事找警察,自觉的报警意识是安全教育的真正第一课,要从娃娃抓起。涉事的学生有十几人,可为啥就没有一个学生主动报警求救呢?从近年来的新闻报道看,学生遭侵犯时,没有想到报警,或者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并非孤例。学生报警求救的自觉意识究竟去哪了?这恐怕是全社会都真正需要反思的。
9月29日的《西安晚报》报道,今年9月21日晚,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高级中学高二年级的多名女生,在宿舍内持刀威胁5名学妹脱光衣服拍裸照,欲强迫其“卖处”。在遭到拒绝后,施暴女生对3名受害人疯狂殴打和猥亵,导致几人耳膜穿孔、下身出血。比这更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是,没有学生报警,直到看医生时“断断续续说出她们的受害经过”,医生才报警并报料。
2012年12月23日《新民晚报》报道,2012年12月19日晚上,陕西省蓝田县三官庙镇初级中学13岁的女生小华像往常一样在寝室休息。没想到两名男子持刀闯进宿舍将她劫持到校外,她惨遭多人蹂躏。当时小华所在的寝室里还有三名同学,她们被惊醒后也遭到了威胁,并眼睁睁看着同学被带走了。小华没有报警,小华所在寝室里另三名同学也没有报警,还是事后小华的姐姐报的警。
在类似的事件中,犯罪分子往往采取了各种“威胁”手段,威胁受害者本人不能报警、也不许“告诉老师和家长”,但这是学生丧失报警自救本能的根本原因吗?类似的事件中,往往也还有另外一个传闻,就是施害者“关系很硬”、“势力很大”,所以学生都不敢违抗、不敢报警,传闻为啥会成为阻碍学生报警自救的原因呢?当然也是值得反思的。知识装满脑袋,却丧失了起码的自保和保护同类的报警求救本能,又还有什么用呢?
几乎所有的动物都有与生俱来的一套报警系统,小鸟见到老鹰,第一时间就会尖叫,发出报警信号。但我们高级的人类,却丧失了动物的本能,这毫无疑问是“社会化”的结果。我们的家庭教育,往往是告诉孩子,发生了事情一定要告诉爸爸妈妈,而不是教孩子报警。我们的学校教育,往往是告诉学生,发生了事情要告诉老师,也不是教孩子报警。甚至在很多时候,由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作怪,家长和老师还往往要求不要先报警,先内部处理。
现在,全社会都在呼吁正义,呼吁见义勇为的精神。但是,如果我们不报警、沉默,实际上就是在做施害者的帮凶。可见,学会报警,不仅是安全教育的第一课,也是公民教育的第一课。可每每发生事件后,我们的舆论总是在谴责施害者的“丧尽天良”,总是在反思旁观者为何如此冷漠,却很少去反思和呼吁当事人或在场者应该第一时间报警。这方面,警方显然还需要加强宣传和引导。
对少年儿童来说,家长和教师是他们最亲近的人,也是最信任的人,我们必须要从小培养他们的自觉报警意识。我们需要做的,一方面是转变观念,不要迷信自己的能力,而是要强化孩子的报警意识;另一方面,在社会日益复杂的今天,教会孩子报警的技巧,也是家长和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对我们社会上的每一个公民来说,我们应该给孩子做好榜样,遇到危险就报警,让孩子潜移默化地形成报警的习惯。(郭文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