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问题导向 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庆阳市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办公室召开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

23.05.2017  10:52

5月17日上午,市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办公室召开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会上,研究讨论了《庆阳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庆阳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项督查办法(征求意见稿)》,安排部署了全市整改落实工作。市整改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尚科锋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坚决克服“闯关”“过关”思想,对涉及我市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居安思危、警钟长鸣,举一反三、狠抓落实,真正将环境保护工作摆上位、抓上手,把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会议要求,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对照全市措施清单,坚持立行立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分类施策,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要严格落实蓝天保卫战誓师立令大会既定的工作任务,持续强化燃煤锅炉淘汰治理、煤炭质量管控、涉气企业达标改造、施工场地扬尘防控、餐饮业油烟整治和黄标车淘汰重点任务“六张清单”和“网格化”监管措施落实。水环境整治方面,组织开展马莲河、蒲河等重点流域污染状况调查,加强沿河排污口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巴家咀水库饮用水源地上游及周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修订完善华池县柔远东沟和鸭儿洼饮用水源地、子午岭自然保护区涉油设施封堵退出方案,逐月推进落实封堵任务,切实保障水源地环境安全。环境监管方面,要强化煤质管控,加快建设各县(区)优质煤炭市场及配送网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实现“2017年11月底前全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8.5%”的目标。同时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补偿、生态文明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长效机制。

会议强调,各责任县(区)、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对问题整改落实直接负责,对每个整改事项都要成立工作班子,确定专门人员,制定工作方案,全程抓促整改。市整改办公室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完善监督协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密切协作配合,坚决落实市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宣传报道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全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市整改办公室副主任,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环保局长,市环保局班子成员及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庆阳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