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

11.09.2015  17:09

各市(州)教育局,省属各高等学校、厅直各单位: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刹住中秋节、国庆节、教师节及开学前后可能出现的不正之风,倡导文明、高雅、勤俭过节,现将有关规定和要求强调如下:

一、严明纪律,紧盯重要节点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各单位要持续抓好纠正“四风”工作,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作为执纪监督重点,紧盯中秋节、国庆节、教师节、开学等重要节点“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抓早抓小。严禁用公款送月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消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等行为。对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隐蔽”问题,要仔细甄别,善于发现,及时查处。

二、强化主体责任,净化节日风气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研究部署,强化教育管理,坚持以上率下,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模范遵守规定,既要当好反对“四风”的宣传者、监督者,更要当好示范者,从严要求自己、家人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各单位要针对“四风”问题,完善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配套制度,规范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等制度,使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每个党员干部要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

三、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各级教育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问题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执行情况纳入秋季开学检查的重要内容,扎实有序开展专项治理,对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要认真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勤俭节约,隆重、简朴开展教师节各项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引导广大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真正打造风清气正、崇德向善的良好育人环境,在新学期开始之际,展示新气象、新风尚。

四、畅通监督渠道,加大查处力度

各级教育部门要畅通和拓宽举报监督渠道,公布监督举报窗口,发挥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让“四风”无处藏身。凡是发生在教育系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由纪检监察部门直查直办,一经查实,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典型案件要指名道姓公开曝光。坚持“一案双查”,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要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省属高校将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结果,及时报送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省高校纪工委)。

教育厅举报电话:0931-8885518

举报邮箱: [email protected]

甘肃省教育厅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