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做好2015中国森林旅游节参展工作的通知
甘林场函〔2015〕515号
各市(州)林业(农林、生态建设管理)局,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15中国森林旅游节的通知》(办场字〔2015〕127号)精神,由国家林业局、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2015中国森林旅游节。为大力宣传我省丰富的森林旅游资源,展示我省森林资源保护、开发建设成就,加快全省森林旅游业建设步伐,省厅决定统一组织参加此次森林旅游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中国森林旅游节”是林业行业的一次盛会,也是推介宣传我省森林旅游的重要平台。通过参加“中国森林旅游节”,可以充分展示我省森林旅游业取得的巨大成就,提高我省森林旅游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有效推动我省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森林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因此,各市(州)林业主管部门、厅直各单位和相关森林公园要充分利用好这一平台,高度重视、认真筹备、积极参与。
为组织好本次活动,省厅成立了“2015年森林旅游节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由省厅主要领导任组委会主任,办公室设在厅场圃处。各相关单位要求明确一名领导总负责,按照组委会统一部署和森林旅游节甘肃省参展方案要求,加强组织协调,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指定专人做好参展工作。
二、认真筹备,积极参与
各市(州)、各单位要对本辖区森林旅游发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提炼,推荐重点参展单位2-3个(国家森林公园必须参展),精心策划展示的内容和形式,突出地方特色,做到主题明确,主线分明。要求以市(州)为单位进行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并将以下资料整理后统一报省林业厅场圃处:
1.文字材料。包括各参展单位独立的文字简介(500字以内)和各市(州)、厅直各单位森林旅游文字材料。
2.风光图片。各参展单位需提供不少于6张特色风光图片(含电子版),格式要求为JPEG,每张图片的文件长边不小于2000万像素,照片要求大于4M。
3.视频资料。各参展单位需提供DVD风光片3张。
4.宣传画册、彩页。各参展单位需提供不同形式的画册、宣传彩页等100份和适量森林公园门票,自行携带至森林旅游节按计划发放。
5.参展实物。各市(州)、各单位需提供具有代表性的旅游商品、纪念品和地方土特林产品2-3类。需独立展销商品的企业请提前报名,按组委会要求在社会馆付费展销。
6.现场演艺。由小陇山林业实验管理局、白龙江林业管理局、莲花山保护局,各选拔森林公园的2-3名民俗演艺人员,现场表演藏羌歌舞、花儿联唱。
以上材料请各市(州)林业主管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务于2015年8月25日前报省厅场圃处,并同时上报本单位负责森林旅游节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
联 系 人:唐小亚
联系电话:0931-8722511
特此通知。
甘肃省林业厅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