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证明”要能开得松紧自如

30.11.2015  14:49
原标题:“中国式证明”要能开得松紧自如

家住经五小纬六的秦老太如今已是75岁高龄,本该安享晚年的她最近却被一纸证明搞得身心俱疲。“我老伴去世了,我想让儿子继承房产,但公证处需要提供我公婆的死亡证明。他们上世纪逃荒到马来西亚,60年代已在国外去世,如今我们去哪里开这份证明呢?”(11月29日《济南时报》)

要证明生于清末的公婆已死,听来又是一纸堪比“我妈是我妈”、“我是我”的“奇葩证明”,难怪网友顿时火力全开,秦老太的烦心事便也演化成了众怒。今年8月,芜湖市一名女子被要求开具“我老公是我老公”的证明,连当地派出所也参与“吐槽”,人们对“奇葩证明”已然是习以为常且积怨已久。

简政放权要增效于民,恰恰来自于各类不规范和形式主义,诚然,“证明”是我们生活所需,其原则上本因成为便利生活、确立规范的有效工具,有碍常理且木讷死板的证明,往往只能徒添累赘。然而,笔者却以为公众之口应当多些“刀下留情”,多些客观和冷静。

就如此案例所述,哪怕公婆生于晚清,以年逾百旬的高龄在世不是没有可能,若在这种情况下为图省事随意明确了继承权,真有特殊情况又岂不是成了违法?再比如,前不久给情人开“离婚保证书”的法官,便是个“图方便”的例子,大红章随便一盖,一纸证明成了尴尬公权的笑料。难怪一些公证处工作人员大吐苦水,“前有群众怨念、后有严规所限,怎么做都是错”。其实细细想来,除了那些“真奇葩”,一些证明的开具看似麻烦却很有必要,毫无原则的便利,无非也是走入另一条歧途,最终还是要有另一批“受害者”。

归根结底,“奇葩证明”的出现就是走上两个极端,或违法违规,不究原则;或死守条款,不求变通。李克强总理曾严责于此,要求“从源头上避免出现各类‘奇葩证明’”,所谓“源头”,恰恰就是那些停留于纸面,不顾人间百态、世事常情的冰冷字眼。俗话说的好,规矩也是人定的,如今的问题一目了然,松的太松,紧的太紧,许多规定毫无面对现实情况的“应变力”,不改何待?

一个有着十三亿人口的国家政府行政压力不小,“中国式”证明,就决然不能开得墨守成规、徒增众议。问题无须赘述,懒政惰政也好、形式主义也好,无非也只能就事论事、涉及片面,而要彻底解决时弊,非要拿出一种大局观和综合力,从最本质入手,专挑主脉络进行“去病”,李克强总理多次要求的“信息共享”,就是提升行政服务水平,免去一而再再而三“证明”的根源之一。

有这样一句评论,说“罔顾常识实际上就是意图剥夺理性与传统的权利”,重视传统、不失理性,恰恰就赋予了行政权力一种能动的合理“可控性”。而能松紧自如地“开证明”,所需要的就是一种能够有效辨别真伪、辨别利害、辨别法理的机制,这种机制,靠对“奇葩证明”的网骂骂不来、靠政府部门的表决心、喊口号出不来,非要实实在在将法规国情民意结合起来,毕竟开证明只是一个缩影,在许多社会问题上,仍需大跃一步。

不论怎么走,这一步不简单,稳些走,好事不怕等。

文/余祖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