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教制度废止一年 社区服刑人员增6万

18.01.2015  14:05

  天堂河戒毒所大门外一个标志牌上“劳教所警戒区”的字样依稀可辨。

  位于丰台区吴家场路的“北京市教育矫治局”至今仍未挂牌。

  中国兰州网1月18日消息 刚刚过去的2014年被称为新时期中国历史的“法治元年”,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为本轮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在2014年中央政法会议召开满一年之际,新京报推出系列报道,回溯过去一年政法改革在后劳教时代、司法改革、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改革新举措和新思路。

  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施行了近60年、广受争议的劳教制度终于画上句号。其后,全国350余个劳教场所全部摘牌转型。

  制度变革带来的是机构人事的“转型”,劳教所大多转变为戒毒局、轻刑犯监狱以及教育矫治局;原工作人员也面临分流和适应新工作的“挑战”。目前,各地区正在着手解决劳教制度废止后的人员分流、场所再利用、机构重设等一系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