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精神

18.04.2019  20:10

4月19日上午,党委书记杨卓玛主持召开学校第五次党委会议,学习传达《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校领导陈正武、牟吉信、杨晓林、敏贤麟以及党委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杨卓玛指出,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执行好请示报告制度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的重要遵循。她要求,校党委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把学习领会《条例》精神作为履职尽责的“必修课”和“基本功”,要切实担负起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主体责任,树牢“四个意识”,落实“四个服从”;要把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要求贯穿请示报告工作全过程和全方面,落实规定要求,制定具体清单,规范报送程序,牢记授权权限,勇于担当职责。

杨卓玛指出,《党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她强调,校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履行好造人用人的主体责任;组织部要对学习贯彻拿出安排部署意见,提出具体方案,建立责任完备、科学规范、管理有效、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杨卓玛强调,《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充分体现近年来党组工作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回应党组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实现党组制度的守正创新。学校党委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学习《条例》,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文/段文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