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与互联网治理的中国经验
中国兰州网1月25日消息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的主旨演讲,不仅为构建全球互联网治理新秩序指明了道路和方向,也向国际社会传递了中国共产党对互联网发展与治理之道的深刻认识。回顾中国互联网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历程,不难看出中国共产党始终发挥着规划者、组织者、推动者和领航者的关键作用。当今世界,没有任何一个政党像中国共产党这样高度重视互联网、运用互联网、发展互联网。在党的坚强领导下,经过21年筚路蓝缕、波澜壮阔的发展,我们探索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互联网治理之路,为全球互联网治理创造了中国经验,贡献了中国智慧。
坚持政府引领、多方参与,是中国互联网治理的基本方法。互联网是一个由互联网企业、使用者、政府乃至国际组织等多元主体构成的虚拟空间,互联网治理也应是由所有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的治理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挥政府、国际组织、互联网企业、技术社群、民间机构、公民个人等的作用,既体现了全球互联网治理的属性要求,也是执政党治理互联网的基本原则。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中国逐步构建起了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和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互联网治理体系。在互联网治理的具体实践中,各治理主体各司其职、良性互动。政府发挥统筹引领作用,制定法律规范、实施行政管理、制定产业政策、明确技术标准等。互联网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开展行业诚信自律。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中国文化网络传播研究会、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积极开展行业自律、倡导网络文明、培养良好风尚。广大网民踊跃开展监督,参与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各方共同参与开展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整治网络欺凌暴力、清除网上敲诈和有偿删帖等一系列专项行动,网络空间日渐清朗。有调查显示,85.6%的网民认为网络正能量信息日渐增加,90.6%的网民对中国网络健康发展充满信心。
坚持创新驱动、互联互通,是中国互联网繁荣进步的重要动力。创新是互联网的基因。我们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统揽全局、协调各方,致力于信息领域的重大创新,集中力量开展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制造、物联网、车联网等互联网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推动。依托于互联网技术的原始创新和持续创新,中国互联网经济、互联网文化和互联网服务高速发展。截至2015年年底,中国互联网相关上市企业达328家,市值规模达7.85万亿元,约占中国股市总市值的1/4。阿里巴巴、腾讯、百度、京东进入全球互联网公司前10强;华为、蚂蚁金服、小米等非上市公司进入全球前20强。互联网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也带来了网络用户的快速增长。2008年,中国互联网用户和宽带用户均占据世界第一,用户的普及率也超过世界平均水平。截至2015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6.68亿,超过全球总数的1/5,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8.8%。
坚持依法治网、规范秩序,是中国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有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互联网不仅是网民交互沟通的便捷通道,也可能成为别有用心者实施犯罪的便捷工具。近年来,网络攻击、网络谣言、在线诈骗、网络赌博、网络洗钱、网络色情等违法犯罪现象频发,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近年来,我们积极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加快互联网领域立法进程。《网络安全法(草案)》已经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刑法修正案(九)》对若干网络犯罪行为作出明确规定,“两高”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国家网信办制定出台《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同时,依法加强互联网基础管理,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有力地净化了网络生态。
坚持网络主权、反对霸权,是中国参与互联网国际交流合作的根本主张。互联网时代强化了霸权主义,将强权扩展到了虚拟空间。不论是中东北非的“阿拉伯之春”,还是斯诺登曝出的国际监听丑闻,无不显示网络无净土、霸权时常在。互联网时代的强权主义集中体现为技术霸权与话语霸权,一些发达国家利用信息技术优势开展网络监听、网上拦截、植入病毒等进而实现操控他国的目的;一些发达国家还利用网络社交平台散播煽动性、行动性信息,实现动摇和颠覆他国的目的。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尊重网络主权、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正义主张,是对国家主权理论的拓展和延伸,是对网络强权国家恣意行为的有力警示。中国坚持平等自主、互利共赢的原则积极参与全球互联网的治理,参与互联网国际技术标准制定、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国际互联网组织合作,举办世界互联网大会等,就是为了使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更加公正合理,更加平衡地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实现国际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