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 之“小小百家讲坛”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厅属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传统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4〕53号)和《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全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5]23号)要求,现将我省组织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小小百家讲坛”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以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为主题,全省中小学校和各类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组织中小学生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语文、历史、思想品德等课程内容,阅读中国古典文学、民族文化、历史典故、神话寓言等经典读物,通过课堂学习和晨会、班会、队会、综合实践等活动,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诵读和主题演讲,增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和认同。
二、参加对象
全省普通中小学校学生,按照学段分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
三、参评办法及时间
(一)选送参评
1.作品创作和县(市、区)选送
各中小学校和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组织学生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图书的阅读、学习、讨论和主题演讲活动,评选优秀作品并录制视频。填写《“小小百家讲坛”活动作品推荐表》后随同作品报送至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 。
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开展评选,按三个组分别遴选出优秀作品各3件(共计9件),于4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市(州)教育局。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少年宫)进行展示活动。
2.市(州)级评选
各市(州)教育局收集整理各县(市、区)报送作品,按三个组分别评选出优秀作品各3件(共计9件),于4月27日前统一报送至省组委会。
3.省级评选
省组委会收集整理各市(州)报送作品,对参赛作品进行统一评审,按一定比例予以表彰奖励,并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包括市、县教育局和青少年活动中心)。同时遴选部分优秀作品,于5月8日前报送至全国活动组委会参加全国评选及展示活动,小学组和初中组择优参加中央电视台“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我的一本课外书”节目评比,高中组择优参加“小小百家讲坛·全国晋级赛”。
(二)网络参评
1.活动组委会在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网站( http://www.centv.cn )开设“小小百家讲坛”活动专区,各地中小学生也可通过网络征集的方式参与活动展评。申报者可自行上传个人演讲视频至活动网络专区,由公众投票评选出20项入围全国展评活动的作品。
2.登陆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网站( http://www.centv.cn ),进入“小小百家讲坛”活动网络专区,下载并完整填写活动作品推荐表。点击“我要上传”按钮,上传作品。
3.上传内容包括活动作品推荐表和演讲视频文件。视频文件的标题需标明作者姓名、省份/网络和组别。
4.每个作品只能提交一次,重复提交者将不予受理。作品需完整、真实填写报名信息,资料不全或信息有误者将不予参评。
“小小百家讲坛”活动为公益性活动,入围全国展评活动的优秀作品,将通过“小小百家讲坛”活动网络专区和中国教育电视台进行集中展播。
四、作品要求
(一)参评学生要求热爱阅读,有一定的阅读量和理解能力,个性鲜明,口齿清晰,表达流畅。
(二)演讲作品要求主题明确,有学生自己的思考和观点,表达真诚自然。演讲内容要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包括:中国古典文学、历史典故、神话寓言、民俗文化、民族文化、地域文化等。
(三)演讲作品可以是在班级、学校、地区组织的相关主题活动中录制的现场演讲,也可以是学生个人录制的演讲视频。为增强观看效果,视频中可适当加入与演讲内容相关的图文介绍、动画、视频资料等。
(四)视频录制要求。
1.视频时长:3分钟,不要有与演讲无关的内容。
2.录制场地:可以是课堂、礼堂或相关活动现场等,场地要求光线充足、环境整洁。
3.文件格式:成片统一采用MPG4或WMV视频格式。
4.录像设备:摄像机、DV、手机等。
5.视频质量:要求画面和声音清晰、连贯、完整,视频码流不低于800kbps,分辨率不低于720×576像素。
(五)各地选送的作品需提交纸质《“小小百家讲坛”活动作品推荐表》,加盖申报人所在学校和各级选送单位公章。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有序推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统一部署,层层动员,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要重视并做好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工作,充分调动中小学校的积极性,引导中小学生广泛参与,保证本地区活动的顺利开展;要认真做好本级行政区域内活动作品的征集汇总和统一报送工作,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上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合相关部门,整合社会资源,精心设计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了解中国历史和国情,促进广大中小学生深入理解中华传统美德的精神和内涵。要协调各类媒体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大力宣传开展系列教育活动的过程、经验和成果,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共同营造全社会关注中华传统美德、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导向,严格把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学生申报作品能够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做到作品主题鲜明,思想观点正确,内容健康向上。
(四)其他事宜。作品应为作者直接拍摄或创作,不允许大量引用网络下载资源。若发现涉嫌抄袭或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评选和展示资格。如涉及版权纠纷,其法律责任由申报者承担。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作品的使用权由作者与主办单位共享,主办单位拥有出版作品集、公开展映展示、宣传推介、网络传播等作品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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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