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 之“寻访红色足迹”活动的通知

07.04.2015  19:11

各市(州)教育局,厅属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传统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4〕53号)和《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全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5]23号)要求,现将我省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寻访红色足迹”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以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为主题,在全省中小学校和各类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通过社会实践、研学旅行、红色旅游、冬夏令营等活动,组织中小学生阅读革命传统故事,观看红色电影,走访革命后代,到革命历史遗址、革命历史博物馆、革命先辈纪念馆、烈士陵园等场所参观,引导学生学习、了解中国近现代史特别是中国革命史和中国共产党历史,进一步加深对革命精神的感悟。

二、参加对象

全省普通中小学校学生,按照学段分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

三、报送方式

(一)中小学校和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组织中小学生结合“寻访红色足迹”活动,撰写读后感、参观游记,拍摄摄影作品,设计活动方案。

  (二) 活动作品统一通过网络上传。活动组委会在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网站( http://www.centv.cn )开设 “寻访红色足迹”活动专区。各中小学校和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于2015年9月30日前组织学生将主题征文、主题摄影、主题活动方案作品上传至活动网络专区,并组织学生参与网上投票。各类作品申报名额不限。

(三)上传内容包括活动报名表和作品文件。作品文件的标题需标明作者姓名、省份、组别和作品类型。

(四)上传的作品经审核后通过“寻访红色足迹”活动网络专区进行集中展示。活动组委会根据公众投票结果,按组别分别评选各类优秀作品。

四、作品要求

1.主题征文:小学组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初中组和高中组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2.主题摄影:图片文件要求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大小不超过5MB。

3.主题活动方案:小学组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初中组和高中组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每个作品只能提交一次,重复提交者将不予受理。作品需完整、真实填写报名信息,资料不全或信息有误者将不予参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有序推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统一部署,层层动员,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要重视并做好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工作,充分调动中小学校的积极性,引导中小学生广泛参与,保证本地区活动的顺利开展;要认真做好本级行政区域内活动作品的征集汇总和统一报送工作,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上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合相关部门,整合社会资源,精心设计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了解中国历史和国情,促进广大中小学生深入理解中华传统美德的精神和内涵。要协调各类媒体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大力宣传开展系列教育活动的过程、经验和成果,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共同营造全社会关注中华传统美德、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导向,严格把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学生申报作品能够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做到作品主题鲜明,思想观点正确,内容健康向上。

(四)其他事宜。作品应为作者直接拍摄或创作,不允许大量引用网络下载资源。若发现涉嫌抄袭或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评选和展示资格。如涉及版权纠纷,其法律责任由申报者承担。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作品的使用权由作者与主办单位共享,主办单位拥有出版作品集、公开展映展示、宣传推介、网络传播等作品使用权。

(五)加强防范,确保安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各类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要加强安全防范,制定活动安全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落实安全措施,在活动开始前对中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同时,有条件的地区可为学生购买出行保险,确保青少年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联系人:郑浩然

联系电话:010-66096412

2.中国教育电视台

联系人:常钰、安然

联系电话:010-58611579

3.甘肃省教育厅基教一处

联系人:赵虎

联系电话:0931-8283115

 

 

 

                                                                甘肃省教育厅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