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恢复使用甘肃中医药大学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批复

21.01.2017  18:03

甘科基函[2017]2号

甘肃中医药大学:

你校《关于恢复使用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请示》收悉。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依据《甘肃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及《甘肃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委托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和相关专家,按照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行政认证程序,对甘肃中医药大学实验动物中心进行了实验动物生产环境的检测和现场评审,认为该实验动物中心通过前期整改,已达到了《GB14925-2010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国家标准,实验动物生产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同意恢复使用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希望你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实验动物生产。

甘肃省科技厅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