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起甘肃省取消9个高考加分项 今年起取得的资格将不再享受照顾

21.05.2015  12:29

  原标题:2018年起我省取消9个高考加分项

  今年起取得的资格将不再享受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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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甘肃网5月21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孙亚斐) 5月20日,省招办负责人就我省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照顾项目进行了解读。据悉,对于取消的加分项目,我省以2015年1月1日为节点,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进行过渡。过渡期内的加分分值降为5分。此外,地方性照顾加分项目仅适用于我省地方省属院校,不再包含兰州大学和西北民族大学。

  取消五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

  据了解,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以下五项全国性加分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具有相关加分资格,加分项目及分值适用于2015年至2017年普通高考,从2018年起全部取消。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级招生机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按体育特长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按中办发〔2000〕28号和教基〔2001〕1号文件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经市(州)党委、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由新闻媒体报道,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据悉,以上项目只适用于应届高中毕业生。2015年1月1日之后获得以上项目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保留五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

  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精神,保留以下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

  烈士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取消四项我省地方性加分项目和分值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以下四项甘肃省地方性加分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具有相关加分资格,加分项目及分值适用于2015年至2017年普通高考,从2018年起全部取消。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教育厅评定颁发的学生艺术特长A级以上证书的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或者省级竞赛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一、二、三等奖或省赛区联赛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教育厅评定颁发的学生体育运动一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以上项目只适用于应届高中毕业生。2015年1月1日之后获得以上项目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