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32个部门联合出台老年人优待政策 农村老人随子女进城享便利

30.09.2015  10:50

  原标题:甘肃32个部门联合出台老年人优待政策农村老人随子女进城享便

   中国甘肃网9月30日讯  据鑫报报道(记者 王占东)9月29日下午,甘肃省老龄办召开新闻会议宣布甘肃省老龄办等32个部门联合出台的老年人优待政策。记者在众利好政策中注意到,此次优待政策里明确:政府有关部门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对农村老年人随子女进城生活提供便利和优待服务。

  显然,此举是从养老层面推进城市化进程和更高质量的城市化发展。省老龄办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指出,包括这项政策在内,多项老年人优待政策实施细则已经制定。

  今年10月是全国第六个敬老宣传月,今年敬老月的活动主题是:培育敬老家风,建设和睦家庭。在此次活动启动前夕,省老龄办发布了甘肃省32个部门联合出台的老年人优待政策,并部署了2015年敬老月宣传活动有关事宜。

  在甘肃32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中,优待项目和范围涉及政府服务优待、卫生保健优待、交通出行优待、商业服务优待、文化休闲优待、维权服务优待六大方面。

  在政务服务方面,意见提出,要建立完善城乡老年人救助长效机制,建立完善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制度,逐步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自2015年8月24日起,决定将我省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范围,补贴标准为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不少于10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不少于60元,80—89周岁每人每月不少于25元。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正常的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增长机制。

  意见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税费、土地、融资等方面采取措施,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兴办、运营养老机构和设施,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意见提出,各地要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制度。政府有关部门在实施保障性住房制度时,要优先照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进行危旧房屋改造时,优先帮助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优先办理老年人房屋权属关系变更事项,并就办理事项是否为老年人的真实意愿进行询问。

  意见还提出,要免除农村老年人兴办公益事业的筹资筹劳义务。各级政府应当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优先给予临时救助。

  在卫生保健方面,意见提出,持续推进国有医疗机构对老年人实行“一免一半五优先”(普通门诊挂号免费,专家门诊挂号半价,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优待,开设绿色通道,并挂牌明示,免费提供担架和轮椅等助老服务器具,对需要住院的老年人优先安排床位。倡导民办医疗机构实行“一免一半五优先”及其它优待服务。

  在交通出行方面,意见提出,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等客运站(点)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待服务。候车室、候机室、公共汽车、地铁等不实行对号入座的公共场所和交通工具应当设置总座(席)位不少于10%的“老幼病残孕”座(席)位。老年人优先购买火车票、长途汽车票、飞机票等,优先上下火车、飞机,对行动不便无陪护的老年人,车站和机场服务人员要给予协助,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务员和乘客应当给予照顾和帮助。

  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应当为老年人提供票价优惠服务,逐步实现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共交通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城市市内公共交通车实行半价或免费优待。

  在商业服务方面,意见提出,商业饮食服务网点、日常生活用品经销单位,以及通讯、邮政、金融机构等服务行业和社区服务单位要为老年人提供优惠、优先、优质服务和照顾,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对老年人办理转账、汇款业务或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应当提示相应风险。

  在文体休闲方面,意见提出,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公园、风景区向老年人免费开放,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门票对老年人给予减免,旅游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对老年人给予优惠。社会兴办的文化、旅游等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半价优惠服务。

  在维权服务方面,意见提出,各级人民法院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要依法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

  意见还规定了其它优待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