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征收要体现怀柔理念

07.03.2016  02:00

    个税起征点调整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再度被提起。3月2日,全国政协委员沙振权提出,在目前的物价和消费水平下,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比较合理。

    我国的个税征收,起始于改革开放刚刚起步的1980年。当时因为外资的进入,一些在华工作的外国人收入较高,国家依照国外的制度对其征收个税,那时制定的标准是800元。因为收入的原因,可以说,这个标准跟国人没有一点关系。到1986年,国家颁布了两项法律规定,对国内公民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对个体工商户征收个人所得税,个税才算真正进入国内百姓的视野。2006年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2008年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之后个税起征点再未进行上调。于是这几年,有关个税起征点调整、或者干脆说提高个税起征点的话题,经常被人提起。原因非常简单,我国是目前为数不多采用分类制征税模式的国家。这种模式虽然操作简便,但问题是很多高收入者并不依靠工薪所得,收入来源渠道较多,财产性、投资性收入占比大,避税路径也很多,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规避个税征管,降低实际缴税额度。而绝大多数普通人属于工薪阶层,收入透明,缺乏其他收入来源,又是被预先扣除掉个税,导致个税缴纳主体成为工薪阶层,个税也沦为“工薪税”。最终形成目前高收入者税负相对较轻、低收入者税负相对较重的不合理现象。不合理的个税制度,使收入差距逐渐延伸为财产差距,不断加剧的贫富差距正逼近社会容忍的红线。

    对于国家来说,个税在整个财税收入中只占到很小的比例。一个本来就收不上多少钱的个税,为何不断遭到舆论的“口诛笔伐”,因为它直接涉及个人,对民众所产生的“拔毛”感受,是国家征收的所有税种中最大的。可以说,这种局面对广大纳税人不利,对税收、财政等职能部门其实也没有好处,无论从哪个意义上讲都亟待改变。

    小马飞刀注意到:去年9月,财政部官网发布《财政支持稳增长的政策措施》提出,加快税制改革,研究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为何迟迟不见下文。当然,我们承认,个税改革具有一定的复杂性、艰巨性。但问题的关键还在于相关部门能不能拿出改革的勇气,冲破利益藩篱,让改革举措真正落地生根。小马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