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新增法律、艺术、国际商务等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04.07.2014  13:28

近日,我校从甘肃省学位办获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关于下达2014年审核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及撤销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4]14号)已下发。2014年审核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经动态调整撤销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已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批准名单已印发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等部门。

通知明确:

兰州理工大学2014年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名单:法律硕士、艺术硕士、国际商务硕士、工程硕士(纺织工程)。

兰州理工大学2014年撤销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名单:工程硕士(仪器仪表工程)。

撤销的学位授权点,不再招收研究生;待在学研究生毕业后,其学位授予权即予终止。

根据通知意见,我校2014年增列和撤销的授权点名单将由甘肃省学位委员会正式下达到我校。

这是我校在建设国内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进程中取得的重要成绩。

通过本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增列,我校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由原来的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3个类别,增加到现在的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新增的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法律、艺术、国际商务),也可以说实现了我校研究生培养向艺术学、经济学门类的拓展。将使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学科门类由原来的工学、理学、管理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医学7个学科门类,扩展到现在的9个学科门类。

在此,我们衷心感谢学校领导、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相关学院、老师在申报工作中付出的艰辛努力。(朱莉萍/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