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连续6个月未举办拍卖会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24.03.2016 11:02
本文来源: 新华
原标题:我市开展全市拍卖企业年审工作 连续6个月未举办拍卖会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日前,市商务局下发《关于开展2015年度拍卖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对2014年12月31日前,经省商务厅批准并颁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拍卖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开展2015年度全市拍卖企业年审工作。
年审规定,擅自将经营权承包、出租、转让的;经营资质证照不齐,擅自开展拍卖经营业务的;无国家注册拍卖师的;经营中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未按规定报批擅自变更公司名称、经营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股权结构及擅自设立分公司(分支机构)的一率视为不合格。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未举办拍卖会或没有营业纳税证明的;根据章程规定事由、股东会决议或其他事由解散的;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拍卖管理办法》的规定被责令关闭的;或者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拒不参加年审的;连续两年年审不合格的,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对于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企业初审不予通过,问题严重的建议省商务厅收回《拍卖企业经营批准证书》。(首席记者刘蔚霞实习生刘亚鹤)
( 编辑:宋燕)本文来源: 新华
24.03.2016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