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廉政网】陇南:集中5个月开展脱贫攻坚领域专项监督检查

11.11.2016  10:34

近日,陇南市纪委下发《关于在脱贫攻坚领域集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决定从11月上旬开始,集中5个月时间,对落实扶贫政策不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扶贫项目实施违规操作、扶贫领域中的“四风”问题以及落实责任不力等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866”检验衡量标尺和市委“663”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精心谋划部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脱贫攻坚领域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集中精力抓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市直各职能部门要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有力有序推进自查自纠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集中力量进村入户逐人进行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台账,实施动态排查和台账管理。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12388、5912317”信访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并对2015年以来受理的信访线索进行“大起底”,对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逐件梳理登记,筛选评估一批重点问题,由市纪委挂牌督办,限期办结;要全面推进脱贫攻坚问责工作机制落实,对主体责任不落实,推动脱贫攻坚行动不力,项目资金监管责任缺位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零查处”“零通报”或应当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被市纪委查处的,严肃进行问责,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