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3个学位授权点通过国家专项评估

11.06.2019  12:42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学位〔2019〕15号),我校汉语国际教育、会计、艺术3个参评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顺利通过国家评估,结果均为“合格”。

2018年学位点专项评估的范围为2014年获得授权且未调整的学位授权点,主要检查参评点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完备性,包括师资队伍(队伍结构、导师水平)、人才培养(招生选拔、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学术训练或实践教学、学位授予)和质量保证(制度建设、过程管理、学风教育)等。评估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或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

通知》明确,评估结果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可继续行使学位授权。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然后接受复评。对主动提出放弃授权的和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撤销的学位授权点数纳入省级统筹增列,不得用于本次被撤销学位授权点的学位授予单位。

通知结果显示,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不合格学位点共有31个,全部为硕士学位点;限期整改学位点共有43个。此外,共有18所高校主动放弃学位点18个。

(来源/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