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将对24万多个因病返贫家庭重点帮扶提高补助

13.05.2015  11:35

  原标题:提高补助

  全省将对24万多个因病返贫家庭重点帮扶

   中国甘肃网5月13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首席记者 田小东)5月12日,省卫计委、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发《关于全省卫生计生工作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明确,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和民政等部门为全省24.1万个因病返贫困难家庭进行重点帮扶,采取提高医疗保险报销补助和大病统筹医疗补助,帮助其治疗疾病等方式,使其尽快走向脱贫致富道路。到2016年,全省58个片区县每个乡镇卫生院培养1名以上的全科医生和争取完成99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卫生室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到2020年,完成3018个贫困村卫生建设。

  《意见》明确,到2015年底,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基本健全。卫生重点项目优先向全省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倾斜。优先向精准扶贫的58个片区县和17个插花县建档立卡的6620个贫困村、129万贫困户、522万贫困人口倾斜;优先向当年实施“百片千村”的100个特困片带、1000个贫困村和当年减贫的100万贫困人口安排。同时,提高贫困户新农合补偿比例,优先将50种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险范围,提高贫困户的实际补偿比例。协调有关方面给特殊困难家庭或特殊人群缴纳新农合参合资金,确保贫困家庭成员全部参加新农合,力争将贫困地区参合率提高到97%以上,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财政补助标准,将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全面推进大病保险,在贫困地区推广使用疗效确切的藏药、中医药适宜技术,实行新农合全额报销。

  《意见》还明确,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标准和失独老人慰藉标准。从2015年起将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提高到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每人每月300元和死亡家庭夫妻每人每月500元。计划生育家庭在失去独生子女时,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补助,其中生活补助费和精神慰藉费各1万元。特别扶助对象为女方年满49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或死亡家庭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对自愿生育一个子女并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在失去独生子女时给予一次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