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检察系统4个单位荣获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称号
近日,首次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评选结果揭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网上评审和实地考察,甘肃检察系统有酒泉市人民检察院、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检察院、庄浪县人民检察院等4个单位荣获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荣誉称号。
据了解,按照高检院《“十二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关于开展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活动的部署要求,甘肃省检察院于2012年初即组织开展全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活动。经过努力,第一批有2个市级院、6个县级院争创为201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第二批有3个市级院、20个县级院争创为2013—2014年度全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全省先后共有31个单位(5个市级院,26个县级院)被授予全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称号。2014年8月高检院部署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活动后,在获得“全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称号的31个单位中,经省院书面审查、实地考察,择优确定了甘肃向高检院正式推荐的示范候选参评单位。2015年5月,作为全国四个有代表性的地区之一,高检院选择甘肃对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并给予肯定,认为甘肃检察机关对科技示范创建工作重视程度高,创建工作起步早、措施实、成效好,特别是作为西部欠发达省份,把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活动作为推进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的主要抓手,创造、积累了一些好做法、好经验。
此次甘肃检察系统获评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的4个单位,自2012年省院部署开展全省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工作以来,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长亲自部署科技强检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各党组成员协同抓的良好局面;全面落实高检院、省院总体要求,创建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有序,工作积极主动,推进成效明显;创建工作有创新、有亮点,融合多种现代科技元素,打造了侦查指挥中心、检务大厅、信访接待大厅、警示教育基地等一批精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及应用项目,以科技创新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在全省起到了科技示范引领作用,是31个全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中的示范院。
据悉, 2014年8月至2015年4月,高检院先后制定下发了《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活动。2015年6月,高检院正式启动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考评工作。经过省级院初步审查、实地考察和正式推荐、参评单位网上申报、高检院网上评审和实地考察等多重考评环节,高检院组织评审专家对170多个候选参评单位进行评审、考察,最终命名确定144个单位为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