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地方”是如何与企业合谋骗补的
2015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国务院部署开展了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第二次大督查。同时,审计署对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督查审计发现:个别地方以虚假文件或弄虚作假方式获取中央专项资金,甚至与企业串通骗取中央补助资金。
地方政府与企业唱双簧,把中央补贴变成唐僧肉,你一口我一口,吃得嘴角流油不亦乐乎。地方骗中央、企业骗政府——如此恶劣的合谋把戏,竟然发生在依法治国的眼皮子底下、发生在提升公共治理能力的深改语境之下,若非督查审计,或许也就沉入时间的河底了。此类骗局,固然是公权力的难言之隐,恐怕更不能一“隐”了之。
当然在政府信息公开时代,既然东窗事发,这样的“个别地方”,自是无法“为权者讳”了。检索审计署2015年第23号公告可见,“个别地方”起码包含下面这个例子:福建省华安县经贸局和财政局直接或串通企业骗取中央补助资金4334.6万元。2012年以来,华安县财政、经贸等主管部门与企业串通,采取编造营业执照、工商注销通知书、税务注销通知书、项目环评材料、关闭验收证明,甚至直接假借企业名义等多种方式,骗取中央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4334.6万元,涉及48家企业。
数字上说,地方政府与企业骗补的钱,好像还抵不上几年前家电下乡骗补案的案值。不过,有意思的是两点:一则,企业骗补,算是经济人脑袋犯浑,逐利冲动爆出了守法的小宇宙。作奸犯科,既司空见惯,也没什么好说的,反正有法律伺候着。那么地方骗补,算怎么回事呢?在中国现行政治构架下,地方部门安贫乐道,最坏也不会破产饿死,何苦官商勾结,在中央政策的头上动土。二则,根据审计署公报,“资金到位后,华安县政府连续2年召开县长专题会议研究资金使用方案,决定用于其他企业下岗职工安置2012万元(实际用于县投资管理公司等单位归还银行借款等),分配给骗补企业830万元(具体去向不明),其余1492.6万元沉淀在县财政局”。骗补了,还专题研究使用;研究了,还敢不明不白分割。这足以看出,骗补这回事,就是不折不扣的“吃大户”——有的莫名其妙还了贷款,有的给了企业当“好处费”,还有的进了地方金库……这样的分赃规则,究竟是谁拍的板?是临时起意还是熟能生巧呢?
地方骗补的把戏,其实也不算新鲜。譬如广东省梅州市检察机关今年查办“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项目中央专项补贴”职务犯罪,截至7月初,已立案侦查31件31人,涉及专项补贴资金超过7000万元。一头猪也没有,就骗补50万元。这除了说明少数不收敛、不收手的官员胆大包天,脆弱的补贴政策恐怕也要躬身自省。当下,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是重中之重,一系列补贴政策也密集而出。利益当前,不仅对企业及个人,对层层执行主体来说也是不小的诱惑。如何密织财政贴补政策之笼、释放审计监督之威、加大依法问责之力,应该是未雨绸缪的功课。据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