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个体税收征管质效之我见 高台县地税局 李耀军

20.04.2016  10:35

  近年来,笔者在个体征管工作实践中,发现个体税收征管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对个体户的核定营业额难以做到科学、公平、合理。个体户税收征管,大部分采取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由于许多个体户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经常变化,给税款核定带来一定困难。核定方法和标准各不相同,主观随意性大,干扰因素多,导致定税不合理。难以找到有效合理的方法。
  发票管理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一是不愿开具发票。目的是偷逃税款,让实际营业额不让税务部门掌握,控制营业额达不到起征点。二是发票篡户使用。有些个体户使用其它个体户的发票。目的为了不让税务部门掌握实际的发票用量和实际营业额,达到逃税目的。三是某些餐饮业经营户公然使用假发票,向上门推销假发票的不法份子手里购买假发票出具给消费者,以此偷逃税款。四是消费者不主动索要发票。原因主要是拿了发票也没处可报,对自己无用处。五是消费者不愿举报。税务部门都公布有举报电话,但消费者收到假发票,或经营者有不出具发票行为,举报后怕给自己带来麻烦,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国地税数据不能共享,地税部门无法获得个体户在国税准确申报数据,造成个体征管存在真空地带。以上情况都给税务部门以票控税带来了重重困难。
  针对个体税收存在的主要问题,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提出一些建议:建议加强税法宣传的力度和细微程度。充分利用多媒体、多平台、多手段相结合来宣传税法知识。以使用频率比较高的日用品:如印有税法知识的牙膏、淑口杯、茶杯作为纪念品,纷发给纳税人,让其无意中自觉学习税法知识,提高纳税意识,使其做到自觉纳税。建议以计算机硬件与科学的定税软件相结合。用计算机代替人工定税,避免人工定税的随意性。以达到定税标准的统一、合理和公平。建议管好发票,以票控税。一是继续加大发票使用的宣传力度;二是在发票发售时主动告知纳税人使用发票时应该注意事项与处罚标准。三是不定期开展发票专项检查,对个体户不按照规定取得、开具、使用发票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四是鼓励消费者主动索要发票,积极检举存有不法经营的个体户,并对举报人适当奖励,对不法经营个体户重罚。五是继续扩大推广使用机打发票和网络发票,对用票个体户使用税控收银机。这样便于掌控个体户的真实营业额,堵塞漏洞,增加税收收入。建议加强国地税数据共享,消除瓶颈。不定期对个体户、特别是营改增个体户进行两税比对。及时追缴应缴税费,消除真空地带,便于营造公平的征纳环境。建议健全个体户法人信誉管理。对有不法经营,偷逃税款的个体户,记入黑名单,对其进行媒体公布,并记入法人信誉档案。增加违法成本,确保形成良好的个体税收征管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