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鼓励教师微信“充电” 每年需完成24个以上学分

06.11.2014  10:53

  中国兰州网11月6日消息  11月5日,省教育厅印发了《甘肃教师学苑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将“甘肃教师学苑”微信公众平台和网络平台发布的内容纳入继续教育体系。每位教师每年需完成不少于24个学分的学习任务。

  《办法》明确,“甘肃教师学苑”每月发布内容八期,每期包括人文素养、教育资讯、教学风采等版块。学员在浏览状态下不记录学分,在相应的平台上实名注册后并学习完每期发布的全部内容方能记录学分,学分存到学员在“甘肃教师学苑”的学分银行中。

  《办法》还对学员的学分奖励作了明确规定,学员在“甘肃教师学苑”网络平台个人空间发布文章和资源吸引500以上的用户关注,可获得奖励学分3分。学员在“甘肃教师学苑”网络平台上发布的教育教学资源被好评并获得500次以上下载,可获得奖励学分1分,最多可获得3分。学员在“甘肃教师学苑”网络平台上发表原创人文素养相关内容并被“甘肃教师学苑”微信公众平台转发的,可获得奖励学分1分,最多可获得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