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被泄露想维权咋这么难

05.02.2016  02:32

    有报道说,17岁胃癌晚期的刘旺在去世时捐献了自己的眼角膜,近日他妈妈接到骗子电话,以民政部门要补贴丧葬费用为名,要刘旺妈妈拿一张常用的银行卡去ATM机操作。幸好刘旺妈妈从骗子带南方口音的普通话中听出异样,没有受骗。但是刘妈妈的心里难受呀,“我们这样的家庭他们为什么还忍心下手”。

    到底谁泄露了眼角膜捐献者的信息?这既是刘旺妈妈想知道的问题,也是公众感到疑惑的问题。

    关于个人信息泄露,公众早已不再陌生。生个娃,刚出院,电话就打到家里;买辆车,没上牌就有人打电话来,刚上牌,退税的诈骗电话就到了;注册个公司,刚离开工商部门,代账公司就打电话来问需不需要服务……去年7月22日,中国互联网协会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发布《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5)》。《报告》显示,近一年来,网民因个人信息泄露、垃圾信息、诈骗信息等现象导致总体损失约805亿元,人均124元。

    谁受损、谁维护,本是权益保护的通则,然而,对于信息泄露来说,个体维权却不容易。一则举证难,侵权诉讼需要原告证明因果关系,除非因果明显、证据充分,否则不好操作;二则收益小,与高额的维权成本相比,即使诉讼得到法院支持,也可能是“赢了一只猫,丢了一头牛”的结局。2013年6月,四川乐山一位教师起诉当地一通讯公司侵权,法院结果判通讯公司赔1分钱,令人哭笑不得。因此,只要不是损失太大,一般人也只能选择当“沉默的羔羊”,不会与其较真。那些非法之徒也正是利用这种心理与现状,大肆倒卖个人信息,形成一条庞大的地下产业链。

    小马飞刀以为,信息泄露不是一个技术问题,而是一个管理问题,一个态度问题。在发达国家,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是非常重视的,首先体现在立法方面,都有相当完善的法律体系。但是我们在这方面却不容乐观。目前,中们仅出台一部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性法律——《全国人大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该决定仅对公民个人身份和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电子信息进行保护,主要针对网络服务提供商。其他涉及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规定虽然也有不少,散见在《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居民身份证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刑法》之中,但都比较粗疏,难以有效执行。

    法律暂时的滞后可以理解,但是完整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这么长时间不出台,有些等不及了。技术上的安全漏洞可以通过改进技术的方式去应对,但态度上的重视不足却唯有通过健全制度的方式去倒逼。小马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