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换届纪律 确保风清气正

02.09.2016  16:13

  九个严禁

  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必看

  把“一片一书”作为进行政治纪律学习教育的必备教材,在换届前做到:

  一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必看;

  二是参加换届工作会议的同志必看;

  三是负责换届工作机构人员必看;

  四是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必看。“四必谈

  各级党委书记和有关负责同志要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做到:

  一是本级“四套班子”成员必谈;

  二是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必谈;

  三是重要岗位干部必谈;

  四是负责换届工作人员必谈。“四必训

  做好换届风气监督专题培训工作,做到:

  一是组织部门分管领导和干部监督机构人员必训;

  二是换届考察组成员必训;

  三是人大、政协和纪委、统战部等有关方面参加换届工作的人员必训;

  四是“两代表一委员”必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