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发布命令 严禁森林草原防火期一切野外用火

03.04.2019  14:32
  甘肃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徐俊勇)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森林草原资源安全。4月1日,省政府发布2019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明确森林草原防火期,严禁森林草原防火区一切野外用火。
  据了解,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禁止烧荒、烧秸秆、烧枝桠、烧煮加工山野菜、吸烟、烧纸、烧香、野炊、使用火把、点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焚烧垃圾等野外用火行为,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的人员、车辆必须接受森林草原防火检查。
  省政府明确各地要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制度。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要实行24小时执勤、备勤、靠前驻防制度,保持临战待命状态。对发生的火情要迅速查清原因,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纪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