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教育厅发文严禁以钱择校督导免费就近入学
中新网兰州5月14日电 (记者 闫雅琪)甘肃省教育厅14日下发《甘肃省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甘肃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执行情况纳入教育综合督导,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并把“课堂内容课外补”、学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等问题作为2014年重点治理内容。
《方案》要求,要以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手段,逐县(区)、逐校开展择校乱收费问题排查,2014年秋季就近入学比例达到90%以上。根据教育部规定,逐步减少特长生招生学校和招生比例,不再新增审批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生招生学校。
《方案》中指出,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坚决查处以捐资助学、借读等任何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行为,切实解决“以钱择校”问题;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坚决杜绝“以分择生”的行为;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不良行为。择校生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
《方案》还对高校招生工作做出具体要求。甘肃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将会同招生考试部门,组织专家对高校招生工作进行随机抽查,抽查高校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对于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电子学籍注册;已经注册学籍的,要坚决予以取消。对于违规高校,给予核减招生计划、暂停或取消招生资格等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方案》提出,要进一步完善教辅材料管理新机制,及时更新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坚决查处评议、选用过程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以及虚报印张、豪华印刷、侵权盗版、违背自愿原则强制订购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方案》还指出,现行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与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一致的,应尽快废止或修订,清理后保留的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要主动向社会公示,通过发放收费政策一览表、宣传手册等方式,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要严格各级各类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审批,禁止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得将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费、午休管理服务费、课后看护费、自行车看管费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方案》具体规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要抓住春季和秋季开学时收费的“高峰期”和乱收费的“多发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督促整改到位。对于妥协通融、避重就轻、包庇隐瞒,导致教育乱收费问题易发多发、屡禁不止的,要进行严肃问责。(完)
(原标题:甘肃省教育厅严禁“以钱择校”督导免费就近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