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档案局严格组织全省评选表彰初审推荐工作

04.11.2016  15:32

  近日,酒泉市档案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实施了全省评选表彰初审推荐工作。在组织过程中,他们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档案局《关于评选表彰2012-2016年度全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264号)精神要求,及时与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接,统一思想,协商好组织程序和方式。严格按照条件要求进行初步筛选,反复衡量对比,多方听取意见建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民主推荐、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拟推荐人选,分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卫生计生部门、组织部征求意见,市县两级先后进行了公示,并认真审核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事迹材料等,很好地完成了初审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