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环保局2014年“四个突出”严格环境执法有效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2014年,庆阳市环保局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突出四个方面,强化教育,严格执法,有效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
一是突出环境违法案件查处。 采取挂牌督办、集中曝光、约谈和后督察等形式,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流域、区域的执法监管,采取“办案式”检查对重点企业进行彻查,实施网格化、分类化、痕迹化、流程化监管模式,划分市级网格2个、县级网格46个,针对163家重点监管企业,完善联动执法机制,建立“定责、履责、问责”的责任管理体系,严格执行环境违法案件的移送、交办、督办和倒查追责制度。加快推进环境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完成了9家重点企业环境责任保险的投保。市县环保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案件42件,执行率100%。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企业自查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两次对县区和重点企业环保大检查安排部署和企业自查进行了专项督查,发现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13起,已整改落实74起;进一步清理未批先建项目26个(其中市级5个、县级21个),已启动补办环评26个;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和超低渗透第一项目部危险废物管理等问题进行了约谈。
二是突出环境信访问题解决。 完成了市级环保热线受理平台建设和人员培训,建立了环境信访周报制度、12369环保热线值班抽查通报制度,截至年底,市县(区)两级共受理群众投诉627件,办结并回复信访人626件,办理回复率99%。办理各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1件。
三是突出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布。 加强了环境监测队伍管理、人才培养和设施配套,汇报市政府环境质量状况变化情况12次,在庆阳环保网发布当月地表水、饮用水源等监测结果12次,在庆阳电视台和网站公布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52次,按要求定期公示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国控源重点污染源监管等信息。
四是突出环保宣传教育。 开展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专题宣传,新《环保法》学习宣传,环保宣传进村入户、进社区等主题宣传活动。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共计投入资金68.9万元,发放各类环保宣传手册、传单、挂图3.5万份,制作各类宣传牌、展板120面。向环保部、省环保厅、市委、市政府等分别报送信息219条,报送质量和刊发率都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