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筑牢公平正义防线

10.10.2014  15:34

     □十八大以来政法系统法治新常态

    法制网记者 孙春英 周斌

    “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今年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铿锵有力地说。

    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严格规范减假暂防止司法腐败、依法清理久押不决案件、完善执法司法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政法机关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下大气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筑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坚守法治规范执法公正司法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有效实施的关键环节,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

    权威人士指出,政法机关要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

    政法机关以提高执法主体素质、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加强执法管理监督为重点,深入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出轨、个人寻租的机会。

    公安机关对办案区、办公区、接待区、生活区实行分别设置和管理;一线执法单位普遍配备了专兼职法制员,建立起保障规范执法第一道防线;全面实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卷宗网上生成、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执法档案网上形成”的执法办案新机制。

    检察机关全面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搭建起一个四级检察院纵向贯通、横向集成、资源共享的执法办案平台,将执法规范的“软约束”变成网络运行的“硬要求”,把执法管理和监督制约的触角深入到每一起案件、每一个执法环节,以执法办案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

    人民法院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案例指导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全国3300多家高、中、基层法院实现了与最高人民法院视频接访系统的互联互通,使上访人免受奔波之苦;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于去年10月开通,公众登录最高法院官网即可查询,此举使失信被执行人“网上有名脚下无路”。

    各级政法机关坚守职业良知、执法为民,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

    针对群众反映户口登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公安机关纠正和清理了一批身份证重号和重户、多户问题。今年7月,公安部向社会公布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户口问题(线索)举报投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

    针对立案难、申诉难、执行难问题,各级政法机关完善立案和执行制度机制,完善法律援助等制度,努力让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赢得了官司,让打赢官司且具备条件执行的当事人及时实现胜诉权益。

    守住司法底线防范冤假错案

    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案、河南李怀亮涉嫌故意杀人案等冤假错案纷纷被纠正,体现出政法机关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勇气和决心。

    去年7月,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从执法理念、素质能力、工作作风、制度落实等方面,对执法司法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

    中央政法机关根据指导意见,完善涵盖侦查、批捕、起诉、审判等刑事诉讼活动全部环节的“制度链”。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若干意见》。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也制定完善了执法办案等制度,全力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原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飚,5年多坚持不懈,为因强奸杀人而入狱的张高平、张辉叔侄转递申诉材料,推动案件再审,最终叔侄俩被改判无罪。

    “一个冤假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99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各级政法机关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努力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个执法司法环节上都能体现公平正义。

    防范冤假错案,公安首当其冲。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讯问时,实行全程录音录像。浙江、江西等地公安机关率先取消了刑事拘留数、发案数、破案数等不科学、不合理的考评指标,避免民警受压力而刑讯逼供、办错案、办假案。

    为发挥律师在防范冤假错案中的作用,公检法纷纷出台与律师建立良性互动的文件,保障律师依法充分行使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以及在庭审中发问、质证、辩论等诉讼权利。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严格把好防止冤假错案的关口,对重特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及时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不规范、不合法的取证行为,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保证案件办理质量。

    审判是诉讼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各级人民法院严格执行法定证明标准,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坚守底线将冤假错案堵在司法审判的大门之外。

    16年前,因“强奸杀死邻家少女”,徐辉被判死缓。在没有真凶浮出水面、没有亡者归来、没有新证据出现的情况下,经“无罪推定”、“疑罪从无”,今年9月9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徐辉无罪,徐辉重获自由。

    冤假错案的发生,往往与执法司法人员不负责任、徇私枉法有关。针对这一情况,各级政法机关积极落实执法司法人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河南法院提出“谁用权谁就要负责一辈子”、“办错案首追法院院长责任”;山西省检察院规定,对造成错捕案件的首办责任人,不仅要追究责任,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久押不决案件,严重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损害司法公正。对此,去年6月,中央政法委下发专项清理指导意见,中央政法各单位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逐案清理。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源头预防,坚决杜绝“边清边积”现象发生。

     严格规范减假暂防止司法腐败

    一审被判刑15年,通过多次违法减刑,关押不到6年的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提前出狱;造成国家损失9400多万的广东省江门市原常务副市长林崇中,被判刑10年,因患高血压被保外就医“当庭释放”……近年来,一些以权花钱“赎身”案例的曝光,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对司法公信造成严重冲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为了进一步推动这项改革,今年1月,中央政法委出台《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明确从严把握实体条件、完善监督制约程序规定、从严惩处腐败行为等。

    9个多月来,全国监狱系统通过建章立制、严格公正执法、加强执法监督、深化狱务公开、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等措施,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北京、江苏、四川等地监狱实行“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执法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

    按照司法部部署,各地监狱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2011年至2013年监狱办理减假暂案件进行全面倒查,严肃查处监狱执法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监狱系统共办理减刑24.7万余件、假释近2万件、暂予监外执行1840件,未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为杜绝高墙内的暗箱操作,最高法、最高检相继出台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司法解释,明确具有“因罪犯有立功表现或重大立功表现拟提请减刑”、“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系‘三类罪犯’”等情形的,检察机关一律调查核实,法院必须开庭审理。各地法院还通过互联网及时向社会公布减刑、假释裁定书。

    今年3月起,最高检组织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重点针对在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罪犯,以及人民群众有反映、有举报的其他服刑罪犯和刑满释放人员等罪犯,发现、纠正存在的违法问题,并予以严肃查处,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不公的质疑。截至8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共建议将711名罪犯收监执行,其中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76人。

    人们相信,各级政法机关持之以恒地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定能更好地守护“中国梦”。

    法制网北京10月9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