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干部“走读”多为群众“走心”
【本报讯】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为集中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走读”问题,持续深化“四风”问题整改,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真正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有力提升基层组织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4月2日,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兰州市集中整治县乡干部“走读”问题方案》,分别从目标任务、整治重点、整治范围和时间安排、整治措施、整治步骤等方面做出具体安排。
《方案》指出,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县乡干部宗旨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勤政思想,提高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促进县乡干部沉下身去、定下心来,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方案》强调,本次整治重点为不遵守出勤纪律,上、下班迟到早退,特别是居住地与工作地不在一起,周一不能按时到岗、周五提前离岗;或者组织纪律意识不强,不能坚守工作岗位,随意离岗办私事,离开工作岗位不请假,工作责任心不强、精力不集中,工作效率低下,遭到群众抱怨和批评。不遵守值班制度,夜间、双休日、节假日值班不在岗位,随意脱岗、离岗,不履行值班职责,工作遥控指挥、唱“空城计”,有紧急工作或群众有事找不到人,造成不良影响。不遵守外出规定,以开会、出差、办事为名,随意延长在外、在家滞留时间,不能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或重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
《方案》明确,本次整治从2015年4月开始,到2015年6月底力争取得阶段性成效,整治对象为各县(区)、乡镇(街道)干部,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以及市直部门驻新区干部。同时,将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月20日前),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干部“走读”情况进行自查,说明“走读”情况及原因,明确整改目标及措施,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承诺阶段(4月25日前),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干部作出“严守工作纪律、杜绝‘走读’行为”的承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检查阶段,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干部“走读”问题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每月30日前,将本月监督检查情况向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
《方案》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力量对干部“走读”现象进行排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务实管用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的具体内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对“走读”干部的认定、问责和组织处理办法及程序。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了解掌握整治进展情况,对遇到的难点问题,牵头组织相关单位集体会商、研究对策、妥善处置。同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不定期对干部“走读”现象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和抽查检查,对整治效果好的予以表扬,对整治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提醒,对整改态度不积极、工作责任不落实,整治问题不及时、不作为的,要严肃追究问责。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将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专项抽查,结果予以通报。
最后,《方案》要求各县(区)、兰州新区、高新区要不断加大乡镇干部宿舍、食堂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实施以“小食堂、小澡堂、小图书室、小娱乐室、小体育场”为主要内容的乡镇“五小”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环境,进一步激发和调动乡镇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