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部门联合启动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垄断房源操纵市场价格等行为

20.04.2017  14:51

继兰州楼市限购新政出台与实施之后,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又出大动作。4月19日上午,市房产、工商和物价三部门联合启动全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重点严肃查处商品房销售和中介服务市场上出现的垄断房源、操纵市场价格、造谣生事、误导市场预期等群众意见大、社会反响强烈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以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开发企业严查捂盘囤房等行为

本次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中,将严厉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12种违法违规行为: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商品房的行为;在取得预售许可证10日内,未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有意囤积房源、捂盘惜售的行为;捏造或散布虚假信息等各种不正当手段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的行为;未按规定在售楼场所公示土地、规划、施工、预售及企业资质等相关证书行为;未明确认购协议或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购房人所购房屋的土地或在建工程设定抵押权等权利瑕疵行为;未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的行为;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或者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的行为;销售过程中隐瞒真实交易价格等信息、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违规行为;未按照规定使用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行为;未按规定将预售房价款存入监管账户的行为;以收取其他款项为名变相逃避预售资金监管的行为等。

中介机构严打为经适房发布广告等行为

在房产中介市场的监管中,本次整治将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取得营业执照后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的行为;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发布广告,提供经纪服务的行为;以各种理由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或擅自划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行为;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或者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的行为;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强制提供代办贷款、担保服务并额外收费的行为;以隐瞒、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或强制交易的行为;以赢利为目的故意设置合同陷阱,进行合同欺诈的行为;不接受交易资金监管,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的行为;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通过网签系统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行为;使用虚假或者不规范的价格标识误导购房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违规发布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的商品房、经适房及各类保障房的广告或为此类房屋提供代售代租服务的行为等。

住房公积金一季度贷款投放稳健运行

日前,记者从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截至3月末,该中心已为2670户缴存职工家庭发放贷款10.43亿元,贷款逾期率0.55‰,资金运营安全。

今年一季度,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围绕“治转提”专项行动,贷款投放持续稳健运行,为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房刚需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下一步,中心将根据在“治转提”专项行动中查摆出的有关贷款业务办理时效性问题,从内部管理着手,在防控风险的同时进一步简化流程,缩减审核审批和资金划拨时限,将贷款办理总体时限压缩到合理的时限内,切实为缴存职工提供高效、优质、方便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