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肃省将有26.8万残疾人享受“两项补贴”

27.01.2016  13:03

  甘肃新闻网1月27日电 据甘肃省民政厅披露,1月22日,甘肃省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由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残联代拟起草的《甘肃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标志着甘肃省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进一步完善,将更好地解决残疾人在生活和长期照护方面的困难。

  《实施意见》对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进行了细化,明确了补贴对象范围、发放标准、发放形式、申领程序和保障措施。《实施意见》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由现在的“特困残疾人”统一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城镇低保家庭及农村低保一、二类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确定为智力、精神、肢体、视力一级和智力、精神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是国家层面首次建立的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制度,甘肃省作为全国较早实施两项补贴政策的省份之一,2013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就将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特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分别列入为民办实事计划,3年来已累计为22万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补贴4.74亿元,在解决残疾人生活和长期照护困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测算,《实施意见》出台后,2016年全省将有26.8万残疾人享受到“两项补贴”,年发放补贴资金达到3.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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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新闻网 【编辑:刘薛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