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两节”期间廉洁纪律严查“四风”问题

09.09.2015  16:28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州委“五要十不准”规定精神,切实做好重要节点“四风”问题高发的防范工作,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红灯”亮在前头,9月6日,州纪委印发《关于严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全州干部群众过上健康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进一步巩固治理工作成果。

    通知要求,一是严明纪律要求。严禁用公款举办豪华、奢侈的节庆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烟酒茶叶等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机关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公款吃喝玩乐等;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及相关拜访活动;严禁单位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乱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动、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二是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坚守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把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处理,通过多种形式释放强烈信号,严明纪律要求,防止不正之风发生。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文明节俭。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又要管好班子、干部队伍以及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防止在遵守纪律上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切实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开通网络举报、受理来信来访等形式,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强与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继续通过集中检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和通报力度,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实行“一案双查”,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记者 马健 通讯员 朱育彪)

    州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930)12388信访室:(0930)6214128

    党风政风监督室:(0930)6228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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