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检察院下发《实施意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要及时跟进和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新的重大决策部署、全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始终保证检察机关党员干警思想领先、步伐一致、行动统一,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6月1日上午,甘肃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甘肃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意见》和《甘肃省检察机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在会上强调。
5月22日,甘肃省检察院制定下发《实施意见》,对全省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进行深入细致地安排部署。《实施意见》指出,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在联系检察队伍实际真“学”实“做”上深化拓展,紧扣检察职业精神拓展“学”的内容,引导广大党员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对党忠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等重要论述的深刻内涵,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党组关于队伍建设“64321”的新理念、新要求,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确保广大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实施意见》要求,要牢牢扭住基层党支部这个重点,丰富载体,创新形式,推动“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落实,抓实基层支部,推广支部工作做法、主题党日、组织生活、民主评议等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新鲜经验和有益做法。要把选树、宣传、学习先进典型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抓手,充分运用各类媒体,集中宣传全省检察机关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地见效的经验做法和风采风貌,积极探索落实检察机关基层党支部制度的载体。
《实施意见》强调,要紧紧围绕履行检察职能,把学习教育同检察工作结合起来,同完成各项重点任务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学思践悟、学做结合、知行合一。要搭建党组织发挥核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实践平台,围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精准扶贫、纠防冤错案件、深化诉讼监督和服务保障司法办案,运用示范岗、承诺践诺等载体,组织党员履职尽责,践行“四个合格”标准,把学习教育与规范司法行为融为一体,推进规范司法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学习教育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精心安排部署、巩固学习教育基础,突出教育载体、丰富延伸教育形式,持学做结合、增强问题导向意识,依照“四讲四有”、发挥党员作用,抓住“关键少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和加强支部建设、发挥主体作用等六项推进措施,指导和督促基层党组织保质保量完成学习教育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