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出台两办法一方案 考试招生突出八强化

01.03.2015  13:5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要求,张掖市教育局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反复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对中考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进行了完善,出台了《张掖市2015年中考实施办法》《张掖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办法》和《2015年张掖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简称考试招生“两办法一方案”)。“两办法一方案”既保持了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又根据国家和省上教育招生考试改革的总要求,针对过去考试和招生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新措施,重点突出八个“强化”:

一是强化均衡发展。严格执行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按一定比例分配各初中学校的政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县区普通高中只能招收辖区初中毕业生,不得跨区域招生,对杜绝“择校”、促进高中校际间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强化体育锻炼和学生身体素质检测。按照强化体育课和推进“阳光体育”的要求,将体育考试以50分计入中考总成绩,并制定具体考试方案,统一领导,统一内容,统一标准,特别是将中长跑和足球测试纳入其中,必将促进学校加强体育课教学和课外锻炼,全面提升学生身体素质。

三是强化基础学科的全面检测。提高了语文、数学、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和地理的分值,扩大考试的检测面,促使学生全面地掌握知识。

四是强化语文学科传统文化和人文素养的考核。在语文考试中增加了经典诵读、汉字书写和书法教育的考试内容。

五是强化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为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加强艺体教育,按照分类考试、综合测评、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允许省、市级示范性高中招收一定比例的艺体特长生,市教育局统一制定专业测试办法,由县区教育局和招生学校组织实施,加强第三方过程性监督。

六是强化考试招生的监督机制。建立“五项”机制,强化监督,确保考试招生公开公正公平。(1)信息公开机制。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公开,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2)诚信责任机制。涉考和录取工作人员签订责任书,廉政承诺书;学生签订考试诚信书。(3)全程监督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同志全程参与考试、招生的各个环节。(4)考教分离机制。中考监考和阅卷由普通高中在职专任教师和初中教师共同承担。(5)考试招生信息化机制。开发和引进张掖市高中阶段学校报考管理系统和网上阅卷系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阅卷、网上录取、网上公示录取结果等,减少人为因素,确保考试招生公开公正。

七是强化招生的规范性。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取消了“三限生”招生计划。从2016年起,普通高中招生照顾政策执行全省高考照顾政策规定,初中阶段获得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考生、获得甘肃省体育运动等级测试一级和二级证书的考生、获得甘肃省艺术特长等级评定A级和B级证书的考生、获得市运动会单项成绩前三名的考生以及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子女不再加分照顾,促进考试的公正公平。普通高中招生按照“五严”要求开展工作:严禁超范围、超计划招生;严禁招生学校擅自印发招生简章和召开招生咨询会;严禁采取到考生学校和家庭动员、虚假宣传、许诺条件等任何不正当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若有违反,由学校校长完全承担因此引发的不良后果;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市教育局将对收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多收、少收均按不廉政行为查处。

八是强化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按照《张掖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修订)》,采用学生成长手册、电子档案等形式,科学、全面地记录学生初中三年的成长历程,全面科学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要求评价程序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及时公示。建立监督体系和上报备案制度。

供稿:张掖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