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儿子未写作业一夜不敢回家 遭爸爸毒打一死一伤
原标题:两个儿子未写作业一夜不敢回家 竟遭爸爸毒打致一死一伤
法院判决:“暴力父亲”领刑11年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因为儿子没写作业一夜不敢回家,父亲李某次日找到后出手“教育”,未料却将7岁小儿子阿强殴打致死,大儿子阿超也被打成轻伤。10月19日,兰州中院以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宣判后,李某表示将提出上诉。
经查明,李某在兰州从事木工工作。2004年李某结婚,婚后生育两子。此后李某与妻子因家庭矛盾离婚。李某在城关区焦家湾一带租住,独自抚养两个孩子,孩子就读于附近一小学。案发时大儿子阿超9岁,小儿子阿强7岁。2014年10月19日是星期天,当天下午5时许,李某回家后发现两个儿子不在家,一直寻找到次日上午10时许才找到因未完成作业不敢回家的两个儿子并将孩子带回家。李某当时十分生气,在房外过道内捡来两根电线对折,在两个孩子的腿上、胳膊上进行殴打,后又用木板、湿毛巾对孩子进行殴打。20日中午,三人一起吃过午饭后,小儿子称想喝水,身体不舒服想睡一会。李某给其倒了一杯水后,送大儿子阿超去上学。半小时后李某回家发现,小儿子阿强不动弹,叫其很长时间也未见任何反应,遂拨打120求救。救援医生到现场后检查发现,孩子已经死亡。随后,李某拨打110报案。经鉴定,小儿子阿强系被人用条形、钝性物体多次击打全身多处,体表大面积损伤等引起的创伤性休克性死亡。而大儿子的伤情也被鉴定为轻伤二级。
案件在开庭审理中,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其辩护律师提出属于过失犯罪。兰州中院认为,李某在教育子女时,使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先后使用电线、湿毛巾反复多次抽打孩子身体,致使次子阿强身体大面积损伤,皮下淤血损伤多达20余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成年人,李某明知道幼年的阿强抗击打能力较弱,其行为已经超过了正常的惩戒子女所做的打骂行为。同时,从孩子受伤的部位可以看出,李某不可能对孩子受伤一事视而不见,故李某对孩子受伤一事存在伤害的故意,造成其死亡的后果应当可以预见。
兰州中院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鉴于本案因教育子女方式不对而引发,案发后,李某能够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可酌情从轻处罚。为保证未成年人不受家庭暴力损害,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董子彪)
( 编辑:王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