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不再新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基地”
一直对产业转型升级具有强烈意愿的广东东莞,日前针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出台新规。该市政府5日发布《关于拓展优化城市发展空间 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40条政策措施、147项工作任务,旨在解决发展空间不足的内在矛盾。其中明确提出,不再新批以新增国有工业用地投建的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对于已经批准的项目,也将严加后续监管。
据悉,东莞市自2016年出台产业转型升级基地的相关政策,主要是为了打造一批高端制造与技术创新的产业载体,培育和引进相关新兴产业,构建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集聚创新发展的新高地。截至目前,共有9个项目被该市政府认定为产业转型升级基地。
不再新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当然不是不再搞产业转型升级,恰恰相反,是为高质量发展腾出更多空间。“当前,相当部分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已经严重跑偏,成为一些不良商家违规套利的对象,完全不具备新兴产业引进培育的基础。”东莞市政府秘书长邓涛的话,直接道出了个中缘由。
“从政策执行情况来看,目前东莞的产业转型升级基地项目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詹志斌解释,一是未能完全体现市委市政府保障工业发展空间、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培育新兴产业的导向;二是存在类房地产现象,很多项目以“一事一议”的方式申请产业用房预售;三是由于地价较低、不需要贡献土地物业,对经营性用地市场造成了一定的冲击。
换句话说,由于工业用地、新兴产业用地和商住用地之间存在非常大的级差地租,东莞一些商家用工业用地的地价申请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基地项目,经过分割后,再卖出写字楼和商住楼的价钱。“这种不良现象,不仅挤压了优质孵化器企业的用地空间,还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政策风险和道德风险。”邓涛表示。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东莞发布的《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强化对产业转型升级基地的后续监管力度。一方面,向社会传达一个明确的信号,就是东莞坚持以工业立市不动摇,以工业用地开发的产业载体,都应当服务于工业的高质量发展,都应当优先为工业企业提供产业空间。另一方面,东莞市政府明确不再批准新增新型产业用地项目。
对于已经批准的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基地,东莞将依法依规加强后续全程监管,在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开间面积、最小分割单元面积以及入驻企业知识产权、研发投入占比、工业增加值等方面,严格约束条件与刚性要求。“特别是严肃查处变相开发并以商铺、公寓、住宅等用途进行宣传推销、转让产业用房等违规行为。”《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工业物业建筑方案应严格符合国家规范,大开间的生产制造用房比例不应低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