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中国东盟FTA升级议定书在多领域实现突破
中国兰州网11月23日消息 针对刚刚签署的中国—东盟自贸区(FTA)升级谈判成果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中国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22日晚间发表谈话指出,《议定书》在服务贸易等多领域均有突破。
22日,在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东盟十国领导人的共同见证下,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与东盟十国部长代表中国政府与东盟十国政府,在吉隆坡正式签署了上述《议定书》。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称,《议定书》是中国在现有自贸区基础上完成的第一个升级协议,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是对原有协定的丰富、完善和补充,体现了双方深化和拓展经贸关系的共同愿望和现实需求。
该负责人指出,《议定书》的达成和签署,将为双方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助力,加快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推动实现202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万亿美元的目标,并促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和亚太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进程。
该负责人特别指出,服务贸易是《议定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2007年签署的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渐进自由化条款,中国在自贸区升级谈判中与东盟成员启动并完成了第三批服务贸易具体减让承诺谈判。与前两批具体承诺相比,各国均作出了更高水平的承诺,进一步提升了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
具体而言,中国在集中工程、建筑工程、证券、旅行社和旅游经营者等部门做出改进承诺。东盟各国在商业、通讯、建筑、教育、环境、金融、旅游、运输等8个部门的约70个分部门向中国做出更高水平的开放承诺。
双方的具体改进措施包括扩大服务开放领域,允许对方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放宽设立公司的股比限制,扩大经营范围,减少地域限制等。
在货物贸易方面,该负责人指出,现有的中国—东盟自贸区零关税已经覆盖了双方90%—95%税目的产品,货物贸易自由化水平很高。因此,双方在此次升级谈判中,主要通过升级原产地规则和贸易便利化措施,进一步促进双边货物贸易发展。
与此同时,《议定书》关于投资内容集中于投资促进和投资便利化合作,为投资者和其投资创造稳定、有利和透明的商业环境。
该负责人强调,中国—东盟自贸协定是一个“活的协定”,将会随着时间和双方的需要不断更新发展。因此,双方同意在升级《议定书》生效后,通过协商确定时间安排,就货物贸易自由化、特定产品原产地规则、投资自由化和保护等议题进一步开展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