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农村公路建设取得的成效及主要做法

18.06.2014  11:06

  优先扶持积极性高、群众认识统一,建设资金落实及施工条件好的村进行硬化建设。

  一是在立项程序上,要求申报修路的村先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一事一议”的方法确定修路计划,明确筹资方案,并成立理事会,然后再向交通部门写出书面申请报告,这样一来,“修不修路”“修什么样的路”“怎么修路”全由农民说了算,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

  二是充分发挥全社会建设农村公路的积极性,努力拓宽配套资金筹措渠道,在向上争取资金上下功夫,积极争取以奖代补资金尽早到位、足额到位。对上级补助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交通部有关规定,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同时强化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监管,不截留、不挤占或挪用,将兑现资金足额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三是对每一个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无论大小,按照省、市、县对施工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确保了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把资质审查关,明确了招投标基本要求,规范了基本程序。通过竞争择优选择具有公路建设资质的工程队伍,全程置于阳光下操作,彻底杜绝了商业贿赂现象的发生。

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逐步提高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以“政府监督为主、群专结合、企业自检的质量监管模式,对所有的通村公路硬化工程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合同管理制、工程质量监理制、工程进度报告制。

  二是设立工程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小组。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下设专门的工程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小组,负责工程施工的技术服务、技术指导以及工程施工管理的质量把关。各乡镇、村相应成立专门管理小组,在施工过程中,做到每条路段配备不少于3名旁站人员。同时,县交通运输局实行局分管领导和技术人员分片包干挂钩办法,以做好建制村通村水泥路硬化建设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

  三是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在公路建设沿线聘请修路理事会成员和“三老”(老干部、老党员、老村民)为质量监督员,协助项目法人把好公路工程的设备关、材料关,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力度。

  四是在所在建设线路口,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保证了工程建设质量始终处于全方位临督之下。全县已完工的工程顺利通过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验收,未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工程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80%以上,并有一大批工程被省、市评为优质工程。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不断加强

  近年来,为保护来之不易的建设成果,让公路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东乡县交通部门坚持“建养并重、协调发展”,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制,不断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爱路护路意识。利用电视台宣传《公路法》《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公路挡墙书写永久性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册。通过广泛的政策宣传活动,增强了公路沿线群众对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认识,增强了爱路护路意识。

  二是理顺管理体制,落实管养主体。县政府出台《东乡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养护管理体系:县交通局设立管理机构,专门负责农村公路养护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监督考核、养护资金拨付等工作,乡镇作为乡、村公路养护责任主体进行直接管理,行政村作为受益人组织村民实施村道公路养护工作。

  三是完善考核体系,落实养护责任。县政府出台《东乡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评细则(暂行)》,对农村公路养护实行百分制考核。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推行“五定”质量挂钩责任制:定养护线路和里程,定养护人员,定养护经费,定养护标准,定考核办法。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目标管理考核,每半年考核兑现奖罚一次,年终进行一次全县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综合检查评定。

  四是实施安保工程,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在坡陡湾急等路段增设公路标志标牌、警示标志、路基缺口警示桩、危桥设置警示标志,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地保障了农村公路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