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质监局:当好交通工程质量卫士——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狠抓质量管理、建设品质交通”系列报道之二
甘肃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是代表政府履行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管、监理管理、试验检测管理等职能的专业监管部门。去年以来,省交通质监局按照省交通运输厅提出的“狠抓质量管理、建设品质交通”的总体部署,以落实责任制为中心,加快健全完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体系,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增强了政府质量监管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使全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在不断探索创新中得到加强。
监管网络全覆盖
省交通质监局根据全省交通建设总体格局,不断探索建立适应省、市(州)和县区的交通工程质量监管体制机制,加快建立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形成部里指导省上、省上指导市州、市州指导县区的三级监管工作新格局。省交通质监局在切实抓好高速公路建设、国省干线公路改造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的同时,充分调动市州、县区交通质监机构和人员的积极性,认真做好地方承建的二级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初步实现了全省所有交通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全覆盖。
省交通质监局不断健全交通质量督查工作机制,摒弃了原有的“保姆式”监督方式,认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质量监督工作的新路子,全面落实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了业主、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在项目质量管理中的职责。推行了质量安全责任实名登记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全省公路工程质量责任登记数据库和质量安全整改责任跟踪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实施了“网上挂牌、销号管理”制度。为提高督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省交通质监局坚持关口前移,从源头把关、过程控制、结果评定入手,全面推行了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不定期巡查,综合运用监督检查、信用评价、业绩登记等手段,先后建立了项目从业单位和人员质量安全行为信息数据库、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交通基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综合管理系统和试验资料管理系统等信息管理平台,覆盖了全省所有交通建设、设计、监理、施工、检测、咨询单位,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和试验检测数据的不落地传输,实现了对工程质量安全的动态监管。
一把尺子量到底
试验检测是控制工程质量的有效手段,试验检测数据是工程质量状况最真实的反映。去年以来,省交通质监局以严把试验检测关为突破口,努力提高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为交通工程质量控制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省交通质监局不断推进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通过对试验检测机构、工地试验室、现场专项检测单位的专项督查,整顿规范了试验检测从业企业和人员工作行为。全面推行检测单位提前介入,实现对工程质量跟踪动态检测,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和解决问题。严把交通产品市场准入关,督促各建设项目加强了对沥青、石料等原材料质量的日常管理和源头控制。坚持开展交通产品质量抽查和比对试验活动,2014年共抽检13类外购交通产品112个样品,对督查发现的3家不合格材料生产厂家进行通报,并且列入了“黑名单”。实行了交(竣)工项目质量验收检测鉴定结果专家评审制度,通过专家咨询完善检测鉴定报告,提高了检测鉴定结果的权威性。同时,加强试验检测培训,促进检测机构建设,全省甲级试验检测机构达到3家、乙级18家、丙级14家、桥隧专项2家,机电检测机构1家,14个市(州)均拥有了等级试验检测机构,试验检测工程师增至619名,试验检测员达到2475名,试验检测机构布局日趋合理,试验检测能力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
构建市场诚信体系
为了全面加强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工作,省交通质监局在强化履约行为考核的同时,不断拓展信用评价工作覆盖范围,在坚持开展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的同时,将房建、绿化和材料供应等从业单位的履约行为也纳入信用管理范围,实现了我省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全覆盖,促进了全省公路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目前,全省交通建设各项目已全部将施工、监理和试验检测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结果与工程招投标挂钩,充分发挥了信用评价考核作用,强化了从业企业与人员的信用意识,全省交通建设企业重视信用、爱护信用和主动维护信用的氛围初步形成。
监理是施工现场最直接的质量安全监督者,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最重要力量。目前,我省具有甲级资质的监理企业达到5家、丙级12家,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的人员846名。为了规范全省交通建设监理人员的市场从业行为,省交通质监局认真落实监理人员从业登记和业绩登记制度,建立了监理人员备案制度,完善了监理工程师登记系统项目库,及时进行人员信息补录、变更、审核和上报工作,保持了全省交通建设监理队伍的稳定发展。加强对监理企业专项检查,规范监理工作程序和内容,推广了《甘肃省公路工程监理旁站手册》,增强了监理旁站效果。通过督促监理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加大人员和仪器设备投入,全面提高了监理的履约能力。
用法治手段助推质量提高
为了确保交通工程质量,省交通质监局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加快质量安全监管“法治”建设,按照统一设备设施、统一执法标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档案资料、统一服务规范的要求,在全省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开展了标准化建设活动。在深入开展交通工程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上,依照全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对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了警告和处罚。去年以来,共对8家施工单位、2家监理单位和1家项目中心试验室的违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返工和清除了一批不合格工程和不合格材料,清退了一批违规从业人员。2014年,省交通质监局监督公路工程项目28个、里程2444公里,从总体检查情况来看,全省在建公路工程质量整体呈现出持续上升势头。
(周国康 李志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