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世越号"沉船船长获刑36年 检方要求判死刑
11.11.2014 19:24
本文来源: 新华
韩国"世越号"沉船船长获刑36年 检方要求判死刑
当地时间11月11日,韩国光州,韩国世越号(之前称“岁月号”)沉船事件当事船长被判36年徒刑。 东方IC 图
综合中新网消息,据法新社报道,韩国法院11日判处失事客轮“世越号”船长36年徒刑。
韩国检方此前曾在庭上要求法院判处“世越号”船长李某死刑,判处大副姜某、二副金某、轮机长朴某无期徒刑,判处其余船员15至30年有期徒刑。
2014年4月16日上午,“世越号”客轮在韩国全罗南道珍岛郡近海发生沉船事故,造成304人遇难(包括失踪者)、142人受伤。目前,仍有9人下落不明。遇难和失踪人员多为高中学生。
“世越号”沉船事故的首次庭审于6月10日举行。船长李某和14名船员作为被告出庭。其中船长等4人被控杀人,另外11名船员涉嫌业务过失导致客轮沉没与遗弃致死。庭审期间仅有一人认罪,其他人在庭上均一语不发。
7月28日,韩国法院对“世越号”沉船船长和船员开庭审判,生还学生首次出庭作证,称“事发时没有得到船员和海警的救援”,要求对弃船而逃的船员予以严惩。
另据韩联社报道,韩国政府在“世越号”沉船事故发生第209天作出了停止搜救工作的决定。11日上午,韩国国务总理郑烘原在位于首尔的中央政府办公大楼主持召开有关部门长官会议,整理各部门对“世越号”沉船事故搜救工作的立场。会后,韩国海洋水产部长官李柱荣宣布今日结束对失踪人员的搜救工作。
李柱荣表示,官民军联合救援队已长时间开展搜救工作,目前发现失踪人员的可能性极小,且搜救第一线工作人员反映现场有安全隐患,因此政府认为潜水员的搜救工作达到了极限。是否打捞船体等事宜将由中央灾难安全对策本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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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2014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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