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本无“清水衙门”

29.01.2015  02:27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本来被认为是“清水衙门”的路灯管理部门近年来贪腐案频发,案值动辄数百万元。小小路灯的背后,往往是数千万甚至上亿的巨额投入,当豪华路灯亮起来的同时,往往倒下一批“小官巨贪”。如杭州市电力局路灯管理所原会计徐玥明,一人就贪污路灯电费588万元;湖北荆门市城区路灯管理局原局长沈忠斌、副局长张孝军两人“联手”贪污受贿550多万元。

    “清水衙门”原指民间对那些权力不大、“油水”不多的政府部门的戏称。但是从这些年的反腐败实践来看,一些所谓的“清水衙门”也发生了腐败案件。“清水衙门”已经“水不清”了,有的甚至成为一些专家所说的“职务犯罪的多发区”。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问题,小马飞刀以为,所谓的“清水衙门”不过是公众对现代政府管理部门的传统解读,也是一种明显的误读。从本质上讲,所有公共权力都是一种资源,它的背后是利益。公共权力的行使,意味着对资源的配置和利益的分配。如果没有严密的程序设计和严格的外部监督制约,难免会受到外来因素的影响出现偏差,把公共资源当作“唐僧肉”据为私有或合谋集体侵占。也就是说,有权力就有权力滥用和权力寻租的可能,而当权力可以换钱时,“衙门”也就不再“”。在这个世界上,绝对意义上的“清水衙门”并不存在。

    再小的权力,只要监管和制衡机制不到位,都可能成为“硕鼠”。长期以来,监管部门的着力点和社会公众的注意力往往集中在那些要害部门,一些所谓的“清水衙门”却常常被忽视了,结果造成它们的权力更大、更不受约束。权力的大小其实就是权力的自由度,是同制约度紧密相联的。监督制约度越大,权力就越小;监督制约度越小,权力就越大。失去了有效监督的“清水衙门”,不冒出一些浑水、污水、祸水来才怪呢。而且千万不能忽视这些“清水衙门”的腐败。随着中央不断加大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力度,过去“清水衙门”领域的项目投放数量大增,财政资金投入规模也是很大的。他们克扣、侵占、私吞的民生资金,与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伤害的是最底层的老百姓,社会危害更为直接和强烈。

    权力没有大小之分、虚实之别。对于反腐来说,“衙门”更没有“清水”与否,只有把反腐败的平台打造得更坚固一点,网络收得更紧一点,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让所有“衙门”真正“”起来。小马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