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检察机关着力打造“两好两促”专项行动“8+1”公开模式

07.07.2015  18:02

      陇南市检察机关自开展“学好法、用好权,促公正、促清廉”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专项行动以来,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法,着重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工作中,总结推广“8+1”公开模式,不断完善“两好两促”专项行动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发挥积极作用。
      据了解,“8+1”公开模式,即要求各单位公开工作职责、法律依据、管理流程、工程项目、经费开支、监督方式、职责权限、工作流程等8项内容。同时要公开各单位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系方式、畅通意见建议、问题举报的渠道,通过积极建立健全监督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收费清单和网络公开,努力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其中,公开“工作职责”,即围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该单位依法行政的主要工作业务内容,在日常经济生活社会管理事务中发挥的作用等;公开“法律依据”,即公开该单位依法行政所具体依照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等;公开“管理流程”,即公开该单位管理机关事务的具体操作流程、方式等;公开“工程项目”,即公开该单位依法主管和实施的工程项目具体内容等;公开“经费开支”,即围绕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公开该单位的“三公”经费开支情况等;公开“监督方式”,即公开监督该单位的主体、投诉渠道等,及公开该单位党风廉政教育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等;公开“职责权限”,围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收费清单公开该单位的职责权力有多大、职责权限的边界、职责权力的具体内容,依法征收、管理的标准等具体事项;公开“工作流程”,即公开该单位的一系列审批内容及具体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等。另外附加公开各单位“两好两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公开各单位专项行动工作联络员和包联责任检察官的岗位信息、联络方式等。
        据悉,此项工作模式内容简洁明了,易于操作,有效推动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增强了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加强了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是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规范用权,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