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项查处“苍蝇”式腐败 通报典型案例1977起

28.01.2016  11:52

  中国兰州网1月28日消息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自2015年9月开展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以来,广西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形成常态化,通报数量之多,频率之高,前所未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确保专项工作今年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创新建立分级通报制度,形成上下四级联动格局,层层传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延伸到基层。自治区纪委实行每月一通报制度,同时要求各设区市纪委每月5日前报送公开通报案例的情况;每月10日前,在广西纪检监察网公布各市、县公开通报案例的批次、数量等情况,持续传递压力。各市、县、乡普遍建立通报制度。北海市2016年1月起实行“一周一通报”制度,每周印发通报在全市进行公开通报;上林县用好本地“活教材”,及时“晒”出典型案例;合浦县廉州镇在各村屯设置警示板报,每查处一起案件通报一起、更新一起。

  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发挥舆论监督震慑作用。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定期通报和节点通报、随时通报结合起来,在本地报刊、电视台、电台和微信、微博等立体发声,频频通报曝光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明显。自治区纪委在广西纪检监察网开设专项工作曝光台,点名道姓通报曝光4批次共67起典型案例;各市、县纪委也都在系统网站内开设曝光平台或专栏,14个市纪委在媒体上公开通报82批505起典型案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关通报1977起。向社会公众广泛公布网络、来信、来访、电话等4种举报方式,设立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调动舆论和群众的监督热情。

  在强化通报的同时,创新社会宣传形式。自治区纪委印制4000套图文并茂的典型案例宣传挂图并提供电子版本,下发各基层单位巡回展览。各地将典型案例编印成册,督促党员干部学习对照、知禁而止,使党员干部受到生动深刻的教育,让群众体会到纪检监察机关惩腐肃纪的决心和力度。桂林市选取30件典型案例,深入17个县区巡回展览。注重抓早抓小,一些地区通过张贴宣传画、悬挂标语横幅、大篷车宣传、发送手机短信、“廉政之声”喇叭、向群众发放告知卡、告农友一封信等方式宣传,广泛发动社会参与专项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