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觉得中科院的公函与你无关

19.01.2016  02:23

    1月11日,一名高知孕妇在北医三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因为先后三份官方声明的出现,事件迅速在网上发酵。先是死者单位中科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发函,请求医院给出一份真实、完整的调查结论;紧接着,北医三院回应事件经过,并指出死者家属打砸物品,追打医务人员,严重扰乱医疗秩序;随后,中国医师协会发布声明力挺院方,质疑中科院理化所发声明的程序合理性,并表示相信法律会给纠纷双方一个交代。(1月17日《北京青年报》)

    倘若没有中科院的那纸公函,这原本只是医院里常见的生死悲剧,或者只是医院里常见的医疗纠纷。医学不是万能的,医学也要容许失误,不可能拯救所有危难,生离死别因此总是难免;但与此同时,每个行业都有平庸者与失德者,而医生的平庸或医生的失德,往往是以生命作为代价。由于两者界限的模糊,由于专业信息的不对称,医疗纠纷于是成为难治之症;患者家属自然也分讲理和不讲理,医闹事件甚至杀医事件令人扼腕。

    具体到这起事件,患者家属如果有打砸医院物品、追打医务人员的行为,那肯定不对,这点立场应该有;至于主动脉夹层破裂到底有多危险,医院是不是存在过失,则需要由权威鉴定机构来评判。但如果网曝属实,产妇本身有肾性高血压,年纪偏大,第一胎已经发生过子痫、早产,医嘱不适合再怀孕;在此情况下,产妇仍坚持怀孕,固然彰显母爱,但其中风险,家属应该是知情的。产妇丈夫有权不接受医院公布的死因,但也该反思自己对妻子的责任。

    此新闻之所以成为新闻的关键,是中科院盖有红章的公函。家属的想法也许挺简单,就是要借此告诉医院,咱也是“有背景”的,不是没单位的小职员。所以,公函还没送到医院,就第一时间在网上公开,借此对医院施压。而中科院呢,它为什么要出具这份公函?是纯粹意义上的单位关爱员工,还是拿公章的具体的人基于和死者的私交?就像某些地方部门曾给法院发公函干预审判,中科院的这份公函本身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事实上却构成了公开的施压。

    既然都是组织出面,中科院为员工出面在先,中国医师协会随后为北医三院出面,自然也就顺理成章。于是,一起普通的医疗纠纷,似乎演变成了两大组织甚至是科学家与医生两大群体之间的互掐。科学家与医生,都是高知群体,都是金字塔顶尖上的人,最应该讲科学精神和职业精神,但是此刻,围观的公众却只看到了公器私用,看到了意气用事,没有法治意识,没有尊重意识。中科院的表现,事实上成了医闹的后援团——难道搞科学的人,也信奉谁闹谁有理、谁牛谁有理?

    作为围观者,很多人抱着看戏的心态,事不关己乐观掐架。但是你要知道,并不是所有人都能随时拿到中科院的公函,如果你并不觉得中科院出公函施压医院是个什么事儿,轮到你时,你准备去找怎样的“背景”?解决医疗纠纷应该靠事实说话靠科学说话,而不是靠背景说话靠单位比拼,否则哪还有公平正义可言?试想,这次要不是北医三院而是普通医院,是不是就得乖乖就范赔偿了事?这一肚子积怨,最后又得从哪里出呢?区别对待是否不可避免?这到底看的是病,还是看的背景看的单位?

    所以,不要觉得中科院的公函与你无关。每一次医闹事件都会反映到医生看病的态度,每一次杀医事件也都会影响医生专业的作为,这是一个相互影响互为因果的恶性循环。在医患关系紧张的魔咒里,片面的指责或激动的互骂是“紧箍咒”,公正的旁观者和理性的当事人才是“松箍咒”。据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