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行为青少年调研报告:没有天生的“坏孩子”

12.05.2015  14:10

  有这么一群孩子,他们有的逃学旷课,有的抽烟喝酒,有的打架斗殴,有的偷窃赌博……如果没人管束,他们也许还会走向犯罪的深渊。

  他们是别人眼中的“坏孩子”。曾经,张强就是这样一个“坏孩子”。

  张强,28岁,家住北京通州,2005年因为杀人而入狱8年多,那时他还不到18岁。而在此前,他一直“混迹于江湖”,“这么说吧,除了黄赌毒,其他什么坏事都做过。”他并不讳言自己的过往。

  张强口中的坏事在青少年工作者看来叫不良行为,他们给这个概念作了一个定义,那些违反社会公共生活准则与有关行为规范,或者不能良好地适应社会生活,从而给社会、他人和本人造成不良影响或危害的行为,包括逃学、旷课、夜不归宿,与社会不良人员联系较多;抽烟喝酒,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等都被叫做不良行为。

  那么那些被打上不良行为印记的“坏孩子”是怎么炼成的?

  团北京市委课题组进行了一项调研,他们通过翻阅2010年以来某司法社工机构撰写的700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司法社会调查报告,详细梳理了某区2010年以来京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个案233例;通过走访看守所、未管所,以问卷方式调查了247名北京各区县看守所京籍青少年犯罪嫌疑人,169名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的犯罪青少年;通过走访2所普通中学、3所技校和6所工读学校,以焦点小组的方式与一线教师及学校管理人员座谈,形成了47份关于不良行为青少年特点、影响因素等内容的问卷,并用数据大致勾勒出这些青少年不良行为的发展轨迹。

可怕的小毛病:超三成青少年不良行为始于抽烟喝酒

  事实上,张强曾经是个好孩子,而且还是那种学习很好,老师很喜欢的好孩子。转变出现在他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

  那时,由于父母离婚,张强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印象里开家长会时,从来都是爷爷去。走在大街上都会有一种不平衡的感觉,觉得自己比别人缺了点什么。”但他唯一不缺的就是钱,因为无法给予他一个完整的家庭,父母便试图在物质上补偿他。

  “身上从来没少于过300块钱。”这引来了很多觊觎,总有大孩子向他伸手,他也常常因此受欺负。

  因为家庭的原因让他养成了不愿意向家人倾诉的性格,总想着靠自己的方式去解决问题。

  “我有个只比我大几岁的叔叔就会帮我出头,身边也因此有了一帮小哥们儿。”此后他便开始跟哥们儿一起出去吃饭喝酒,再有大孩子欺负他的时候,他也学会了反击。

  于是,从抽烟喝酒,到打架斗殴,再到后来跟社会不良青少年交往,模仿电影《古惑仔》里的情节,进而混迹黑社会,直到他失手把一个碎了的啤酒瓶扎在另外一个人的脖子上,他觉得就像是有什么力量推着他一样一步一步走向犯罪。

  这跟调研报告的数据不谋而合。

  调研报告中,“抽烟喝酒”通常是青少年不良行为发展轨迹的起点。这在很多人看来不过是不值一提的小毛病,而正是这些小毛病,却让很多青少年滑向犯罪的边缘。

  课题组对7种不良行为按照“最早发生”的人数比例排序,其中前4种不良行为分别是:抽烟喝酒(37%),打架斗殴、辱骂他人(29.6%),逃学、旷课、夜不归宿(14.8%),与学校和家庭关系紧张(7.4%)。在7种不良行为中,这4项经历最可能成为青少年成长过程中最早发生的不良行为。通过数据,他们给有“抽烟喝酒”的不良行为青少年大致描出了一条发展轨迹:抽烟喝酒——打架斗殴、辱骂他人——与学校和家庭关系紧张——逃学、旷课、夜不归宿——与社会不良人员联系——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报告中还显示,超过六成的不良行为青少年有两种以上的不良行为,而且这些行为往往相伴相生。

  课题组认为,抽烟喝酒及逃学、旷课、夜不归宿等不良行为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高风险因素,打架斗殴辱骂他人、与社会不良人员联系较多、网络成瘾以及携带管制刀具等不良行为的危险程度也很高,而且六成犯罪青少年在犯罪前大多具有2~5种不良行为。

  而北京大兴区朗润社会工作事务所主任任力欣则发现了另一个现象,在犯罪的青少年中,80%都有来自家庭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