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把上访人员当作“维稳对象”

14.05.2015  04:36

    【据新华社电】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张恩玺13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2013年底启动信访制度改革以来,信访法治化建设已初见成效。国家信访局目前正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信访立法前期调研,尽快推动信访法草案的起草工作。今年是《信访条例》修订实施后的第十年。张恩玺说,从总体情况看,十年来,我国信访渠道进一步畅通,信访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张恩玺坦言,《信访条例》目前还存在执行不到位、信访事项程序性办理规定执行不严格、实体性办理质量不高等问题;另一方面,《信访条例》自身也存在法律位阶较低,规范范围较窄,与相关法律法规衔接不够等问题。为此,去年以来,国家信访局陆续出台推进访诉分离、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加强和改进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等措施,压实属地和基层责任,逐步将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解决。

    “信访的实质是‘维权’,不能简单把信访与维稳等同起来,更不能把上访人员当作‘维稳对象’,这与法规规定是相悖的。”张恩玺表示,根据“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国家信访局正与国务院法制办及信访任务重的37个部委梳理各系统的处理信访“法定途径清单”,公安部、民政部、人社部等试点单位已率先在网上公布了实施意见。